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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
2009-12-22 阅读: 848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基础产业。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目标。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按照政协年初工作安排,近期组织了部分政协委员,由市政协领导带队,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业发展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市农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04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28.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332元,劳均农机动力为2.5千瓦,标准农田比重为54%,劳均农业增加值为1.28万元,农产品加工值占农业产值比重为107.5%,农产品综合商品率为80%。得益于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我市农业的亮点不少:
     ──产业基地特色明显。经过两次较大的产业结构调整,除粮棉生产外,全市已形成创汇蔬菜、名优水果、特色水产、畜禽养殖和花卉苗木五大主导产业,特色农产品比重不断提高;基地建设迅速发展,已建成百亩以上各类绿色产业基地184个,其中500亩以上84个;品牌战略稳步推进,已注册农产品商标185只,其中11只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33只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另有20只产品获得宁波市级以上名牌称号。
     ──加工出口能力增强。2004年全市加工转化农产品52万吨,连续几年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企业外向特征明显,市场竞争力强,全市有5家农业企业销售超亿元,34家企业通过ISO9000、ISO14000、HACCP、FDA等国际认证,农产品销售遍布全国各地与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
     ──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农业新型市场主体171个,其中家庭农场108个,合作农场7个,专业合作社56个。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省级以上5家,宁波市级29家,慈溪市级58家。
     ──规模经营逐步推进。种植业方面,土地规模经营面积累计26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0%;畜牧业方面,规模化经营户共1060户,饲养畜禽62.2万头(羽),分别占总经营户和总饲养量的41.8% 和94.4%;渔业养殖方面,200亩以上规模经营户112户,面积4.9万亩,30亩以上的户经营面积共为12万亩,占水产养殖面积的60%。
     ──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田水利、农田改造和农机装备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7条总长234.6公里的一类河道和593条总长1427公里的二类河道已经疏浚拓宽;土地整理开发和标准农田改造齐头并进,累计改造中低产田9.7万亩,建成标准农田32.8万亩;农机化综合指标显著提高,全市拥有各类农业机械2.2万台(套),农机总动力41.33万千瓦,各类大棚等设施农业1.6万亩。滩涂围垦继续快速推进。
     ──专业服务有所突破。金融服务、出口代理、信息平台、市场网络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稳步发展。科技兴农意识日益增强,各类农业科技园区示范推广作用明显。农民培训有序推进,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超过10万人次,培训农业中等专业人才545人,全市累计颁发“绿色证书”12785本。各类农业产业协会有所发展,已建区域性协会4个,农产品专业协会10个,共吸收会员8100户。
以上这些亮点,反映了目前我市农业的基础和水平。但是,对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1、产品竞争优势弱化
     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有些农业特色产品发展势头趋缓,有的甚至出现衰退现象。早在90年代沪杭甬市场的宠儿“慈溪西瓜”,如今因品质退化产量大幅下降,已被“温岭、平湖西瓜”抢占;连续13年保持全国第一的“慈溪蜂产品”,目前已被江山市赶超;曾被原省委书记张德江誉为效益农业的典范,亩产效益超万元的“黄花梨”,至今因养护技术问题,品质退化、效益下降,部分农民不得不将梨园改种其他作物;慈溪大白蚕的知名度也正在逐渐消失。
    2、生产要素支撑乏力
    我市除了人均耕地占有量少外,还受其他农业生产要素的制约。一是务农劳力整体素质不高。绝大多数农民文化学历低,年龄偏大,小农观念严重,对市场经济认识不足,对新品种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弱,只会从事传统农业生产。二是农业投入力度不强。从2005年度财政预算看,财政对农业投入13519万元,只占预算的10.93%,与15%的要求有一定距离,其中直接投入于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的更少。农业担保公司受担保额度的限制,作用发挥相当有限。金融部门近几年转向商业化运作后,因农用资金周转时间长、小额贷款运作成本高,担保又困难,致使扶农职能逐渐弱化,农贷比例下降。三是农资供应问题不少。随着供销社有关企业、镇(街道)农资服务公司的转制,大量私人资本进入农资供应领域,全市农资市场几乎被几家民营企业所掌控,农资供应价高、质差,有时出现囤积居奇的现象。此外,各地普遍对农用水电供应有意见,有的农业园区、农场用电价格按照工业用电标准计算,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
    3、土地流转难度较大
    从问卷调查情况看,影响土地流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46.7%的人认为利益问题是影响土地流转的主因。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户,习惯于靠种地养活自己,担心流转土地会失去生活的依靠;兼职从事二、三产业,闲暇时从事农业的农户,都想留几亩土地来补充家庭收入,对土地流转意愿不强;已经脱离农业的农户,对几元土地流转费收入无所谓,宁可抛荒也不肯把承包地转给别人。有25.5%的人认为政策理解不清是影响土地流转的症结所在。不少农户怕政策多变,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受益权混淆不清,担心土地流转后,以后征用土地得不到补偿费。有20.2%的人认为基层工作力度不足是影响土地流转的又一个原因。有的镇村虽有组织班子,但认识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顺其自然;有的土地流转过程不规范,流转双方的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障。还有7.6%的人认为农民的恋土情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工作的推进。
    4、抗御风险能力有限
    ①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不强。目前农业生产常常受多种灾害的威胁,从气象危害上看,有台风、龙卷风、冰雹、干旱、洪涝等;从疾病危害上看,有口蹄疫、禽流感、狂犬病等;从生物危害上看,有松材线虫、一枝黄花等,任何一种灾害的发生,都会导致农业大幅度减产减收。我市标准农田比例不高,设施农业相对较少,基层防疫网络缺失等问题还客观存在,抗灾防灾能力有限。②应对市场风险机制缺乏。我市农业组织化进程缓慢,农业产业利益共享机制尚未形成,作为沟通农户与市场的中介组织作用发挥有限,绝大部分农户只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孤军奋战”,处在卖“原字号”产品的阶段,产品附加值低,一旦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便无力应对,出现产品卖难的问题。③农业保险体系尚未建立。历史上曾有保险公司做过棉花、生猪等农业保险,结果因大额亏损而退出农业保险领域。 “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各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心存畏惧,都不敢再做农业保险业务,至今一直处于缺位状态。
    5、发展环境不甚理想
    近几年来,我市农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出现了不少令人担忧的现象,据基层反映,最为强烈的是以下两大问题:一是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我市平原河道水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部分农户在除虫时,不得不用自来水稀释农药。二是偷盗现象十分突出。由于农业领域的偷盗作案抓捕难度大,即使被抓往往处罚非常轻,致使一些不法分子胆大妄为,农村各地野外农业设施偷盗案件频繁发生,不少农户对此怨声载道。
    6、管理服务不相适应
    一是思想认识在淡化。不少干部认为农业占GDP的份额少了,农业地位低下,农业工作出现放松和失管情况。在调研时部分村支部书记反映,现在上面领导开会无农业经济工作的内容,我们去参加会议也不用再汇报农业了。二是行政管理在弱化。基层反映,现行农业行政管理力度不足,有的领导承袭传统的工作方法,作风漂浮,群众编了几句顺口溜:“人浮上面下村少,领导农业喊口号,政策措施难落实,行政领导少懂行”。农业体制不顺。市委农办作为一个研究农业政策、生产关系,协调“三农”工作的综合部门力量薄弱,与市政府及各涉农部门的关系尚未理顺。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80.6%的人要求改革目前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三是为农服务在退化。镇(街道)级农技体制行政化倾向严重,农技人员在岗率低。据调查,在岗人员占编制的36%,混岗人员占24%,有39%的在编人员已脱离农业,从事其他工作;即使在岗人员,年龄普遍老化,知识结构单一。某镇农办共有农技人员5名,35岁以下的1人, 50岁以上的4人,其中2人接近退休年龄。由于年纪大、身体差,各地农技人员普遍反映,原有的知识结构与农民对农技的需求不相适应,工作开展难度大。基层调查结果显示,有80%的问卷者,期待对现行农技体制进行改革。
    二、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
    现代农业作为先进产业形态,以科学技术为强大支柱,以现代工业装备为物质条件,以产业化为基本途径,其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最近,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辽宁考察农业和农村工作时强调,要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用现代工业成果装备农业;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用现代生产方式经营农业;用现代科学知识武装农民,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结合慈溪实际,建议近期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订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着力抓好管理落实
     规划是“龙头”,发展现代农业也必须从规划做起,要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编制,把发展现代农业纳入全市中长期计划,进行统筹安排。
    1、确保现代农业发展空间。农业发展空间的不稳定性,是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要充分考虑杭州湾大桥建设和我市境内高速线四个接口的实际,结合国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城市建设、交通道路、二三产业发展等非农产业用地的空间。对全市的山地、平地、海地要重新规划农业发展空间,明确长期稳定的农业发展区域,确保基本农田的长期稳定、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粮食生产能力不破坏,畜禽、水产业发展有空间。要充分发挥标准农田作用。充分发挥我市滩涂资源开发潜力优势,有计划地在新围滩涂地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农业用地。
    2、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围绕做大做强农业主导产业,突出发展都市农业和生态农业,适度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着力发展农业后续产业的总体目标,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抓手,发挥其示范效应作用。在中横线以北、七塘公路以南呈东西走向的地域,着力构建绿色农产品基地,发展生态农业。明确区域产业布局,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为应对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竞争加剧的趋势,建设现代农业的组织体系;围绕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体系;为提升农业科技的支撑,创建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推广体系;要保证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的要素保障体系;为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的农田水利体系;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机服务体系;坚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搞好现代农业发展的生态保护体系。
    3、严格实施规划管理监督。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因此,要建立由市委、市府领导为组长的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要制定规划编制工作计划,明确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编制程序;要研究规划管理监督措施,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变更,最终应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各级政府涉农部门及有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规划一经通过,不得随意变更,需要调整变更,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核批准。
    (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切实保障有效运作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专业合作、专业服务)是解决目前我市农业领域小规模生产、粗放型经营、分散性组织的有效途径。
    1、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根据以往经验和外地做法,必须遵循五条原则:坚持民间中介性原则,克服行政性倾向;坚持专业合作性原则,形成同行业利益共享机制;坚持行业自律性原则,规范各自的经营行为;坚持管理民主性原则,实行决策民主化;坚持功能服务性原则,对上反映会员利益要求,对下开展有效服务。因此,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要以产业为纽带,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子种苗公司、各类农场、专业合作社、购销专业户、规模种养大户等不同利益主体,根据利益需求结成利益同盟,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开展自我服务,寻求共同利益,增强应对市场竞争的风险能力。
按区域组建和完善市、镇农业产业协会。市农业产业协会在已建立的基础上,要完善组织体系。吸纳涉农部门、农技机构、中介服务组织和农业市场主体加入到农业产业协会中来,发挥市农业产业协会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替代政府在农业产业领域的微观职能。各镇(街道)要尽快组建区域性农业产业协会,鉴于目前处于初始创办阶段的实际情况,镇(街道)区域性农业产业协会会长可暂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副主任)兼任。
按专业(行业)组建和完善各类农产品专业组织(专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市级和镇(街道)要根据各自农业产业特色,成立相应的农产品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市农业产业协会要选择2—3个镇(街道)的区域性农业产业协会和4—5个专业合作组织作为示范点,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2、充分发挥自我管理服务的作用。各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要按照《章程》,协调农户之间的关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向政府反映市场主体的合理要求;组织应对自然、市场风险,应诉农业经济合同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户自愿和共同利益的需要,以特色产品为主导,由专业协会牵头,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推行产销合同制,保底收购,明确种植户与购销户双方的权益与责任,规范各自的行为,稳定购销关系。重视农业新技术成果转化,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发展名特优新品种;提升农产品加工率,提高产品质量,增加附加值;实施品牌战略,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使用品牌,增强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切实保障有效的运作。一是聘好干事班子。各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要聘任懂行、热心的干事或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干事或秘书长人选可以在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物色,也可向社会招聘。二是赋予一定职权。市、镇(街道)对具有市场竞争性的非公益性职能,可交给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去履行,由政府制订规则,具体实施由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去依规操作。政府在制订有关扶持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前,要充分征求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在政策制订后,可委托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去组织实施。三是给予必要的扶持和鼓励。凡是新创办的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政府要支持,给予必要的开办启动经费,以后再视需要与可能,由市、镇(街道)财政适当拨补一点,以保证正常的运作。同时,政府要每年组织评选,对工作出色的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四是创新服务功能。根据中发[2005]1号文件规定,政府要允许农业产业协会和农业龙头企业,创办股份合作制农业小额信贷组织;允许创办商业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并参照政府对工业企业商业性担保公司的政策,按全年担保额给予更优惠的风险补偿。
   (三)创新农技推广体系,调动农技人员积极性
    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农技作支撑。我市目前农技推广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只有通过创新体系、激活机制来解决。
    1、强化农技机构的公益性职能。按照浙政发[2005]32号“关于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要求,市、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农业(含林业、渔业、水利)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植物病虫害及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的监管与配套服务;农业、渔业和森林、水资源管理;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栽培、养殖等实用农技知识的培训教育等公益性职能。农村经营管理原则上列入乡镇政府职能,也可以在乡镇综合性农技推广机构设专职人员。据此精神,市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涉农部门对市、镇(街道)农技机构,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优化人员结构,确保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到岗到位,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大力扶持和发展社会化农技推广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产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子种苗公司和其它中介服务机构兴办农技推广组织,开展各类农技推广服务活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创办审批上,要尽量简化手续程序;在业务指导上,市农技推广中心要加强对民营科研机构的技术交流,及时提供科研信息;在政策扶持上,坚持国有与民办一视同仁,都通过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来安排项目资金。组织人事部门要关心在民营科技机构从事非公益性服务的农业科技人员,在安排技术培训、进修深造、职称评定、提职晋升时,应公平对待,给予同公益性服务人员一样的待遇。逐步形成 “官办”与“民办”结合、不同所有制并存的多元化农技推广格局。
     3、创新机制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政府要用“花钱买服务”的思路,明确政策(身份不变,待遇保留,人事档案由市农技推广中心代理),搭建人员互动平台。鼓励现有农技人员向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转移,允许接受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聘任,鼓励一部分有志者去创办、承包经济实体;允许一部分农技人员担任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技术顾问,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施展技术专长,把农技推广工作涵盖全市农业领域。
     为集聚农业科技智力人才,根据目前补员进人受编制的限制,以及现有农技队伍的实际情况,建议政府注重农技人员培养,一方面要引进人才,与大专院校“联姻”;另一方面可把市农业科技创新园作为农技人才孵化基地,部分经费由市财政核拨,由市农业局提出计划,报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招聘一些志愿搞农技推广应用的农大毕业生到市农业科技创新园工作。经过几年的锻炼,培养我市农技队伍的后备力量,培育农业科技高端生产要素,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水平。
    (四)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各镇(街道)要加大工作力度,把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实事来抓。
    1、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是搞好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一项重要举措。一要健全保障机制。要通过明文规定、合同约定、宣传解释等途径,解除流转出土地的农户的后顾之忧,确保流转出土地的农户能够按照流转协议或合同按期收回承包权,获取应有的流转费,得到土地被征后应得的补助费,享受“土保”等其他有关权益。二要健全激励机制。要让兼业的、弃耕的农户自愿放弃土地,转出经营权,除了实施上述各项保障措施外,还应有激励机制。因此,市镇两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政策激励的力度,调动农户转出土地经营权的积极性,鼓励农户把闲置的承包土地流转出来。三要健全服务机制。要进一步发挥镇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职能作用,调整充实服务人员,明确责权利,使之真正担负起土地流转中的各项服务工作。如建立土地流转台帐,提供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指导签订、督促兑现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调解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四要健全补偿机制。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或修改时,要统筹兼顾农业产业的发展。不能随意侵占已经成型的土地规模经营基地,确实需要的,要给予足够的补偿,或给予异地重建相应的规模经营基地,以确保土地规模经营的稳定性。
    2、提高规模经营质量和水平。一是政策导向。引导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舍得投入,不断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提高规模经营水平。政府在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信贷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乘数效应”,促使全市的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抓好培训。要落实专项教育培训经费和教育培训计划,扎实地开展农业科研教育和职业培训。主要应重视三个层面的培训:(1)搞好规模经营业主的培训,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培养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2)搞好非农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转产就业。(3)抓好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三是选优汰劣。各地要对规模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实行动态管理,作出正确评估。对守信用、经营业绩好的,要总结推广表彰鼓励。流转合同期满后给予优先续包;反之,不给续包。对新增的大户,事先要对其经营能力和信誉程度进行调查,避免合同签订的盲目性。
    3、探索新型经营形式。在坚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新的土地规模经营形式。可以借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经验,试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南海区将原属集体的土地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组织内部每一个农户,以股权的形式体现承包经营权,将集中的土地通过招投标,租给有实力的种养殖能手经营。按照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规划,依法报批同意后,建标准厂房和三产用房出租,其收益实行按股分红。这样,既保护了基本农田和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也使农户得到的实惠比分散经营时更多。可以借鉴长河、周巷等地的做法,发展“几统一”的自我服务型规模经营形式。通过企业或大户牵头,引导一般农户参与,在品种布局、生产标准及购销服务等方面统一起来,实现家庭经营和统一服务的优势互补。可以借鉴范市、匡堰等地的做法,实行季节性的规模经营形式。针对我市10余万亩单季晚稻,季节性抛荒较为严重的现状,引导合作农场、种植大户通过季节性流转,种植一季其他作物,以提高农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五)改善农业发展环境,确保可持续发展。
    要在继续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通过全市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加大执法力度、改善社会环境和服务环境,确保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
    1、强化环保执法力度,堵住水环境污染的“源头”。加大工业、农业、生活污染的监测、治理和处罚力度。对已上项目,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整治”,分别采取“搬、治、关”强制措施;对新上项目,坚持环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超量使用和畜禽养殖废水、废物直接排放。要结合水利建设,整治污染河沟。完善小城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堵住恶化水环境的“源头”。通过3—5年的治理,提高全市河道的承载调蓄能力,使境内河网水质总体上达到IV—V类标准,确保农业用水安全。
    2、加大对破坏农田基础设施犯罪的打击力度。偷盗农业设施对农业造成损害是触目惊心的,因设施被盗导致农作物被毁,往往对农民造成一季甚至一年的损失,其间接经济损失是被盗设施价值的几倍、几十倍。为此,建议公安司法部门要象处置“窨井盖”被盗案一样,把偷盗野外农业设施视同破坏农业生产罪,以连带经济损失来量刑定罪。并选择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宣判,营造声势,震慑犯罪。
    3、整合各部门为农服务优势,合力支持农业发展。市水利部门要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增强旱涝抗灾能力。国土部门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依法审批解决农副产品加工及畜禽养殖用地。农机部门要培育扶持机耕、机播、机收等专业组织(户),加强技术指导和机械维修服务,提高农机应用水平。贸粮部门要研究制订政策,保护种粮农户的积极性,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供销部门要加强农资常年储备,创办绿色农产品超市。交通部门要继续为农民运输鲜果蔬菜畅通“绿色通道”。科技部门要继续抓好农业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农技人才及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工作。金融部门要提升对农信贷支持服务,解决小额贷款,保证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政策性银行要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险部门要尽快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通过试点,逐步扩大农产品保险的险种和理赔范围,以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农业和广电部门要进一步办好“东方农业网”和“三北田野专栏”,提高为农服务的科技信息容量。工商、技监、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各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的安全。
    (六)加强农业领导,加大农业投入
    农业不强,农民不富,农村不稳,整个社会都难以稳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认真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1、加强领导。加大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力度,重新明确市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副市长任副组长,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市农办的职能,将市级涉农部门的有关综合性职能和编制移交给农办,根据其工作职能,设立综合调研、农村发展、改革指导等科室,参照省、宁波市模式,将市委农办更名为市委市政府农办,加强综合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各镇(街道)要建立“三农”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强化“三农”工作的领导,由党政分管领导和具体从事农业工作的一些干部组成,并聘请若干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同志参加,经常研究“三农”政策,指导协调现代农业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涉农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把农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农民群众的难事作为第一要务,把农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主要领导要用很大精力抓农业和农村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同志也要关心支持农业。
    2、转变作风。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强化公益性职能,弱化非公益性职能,制定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施办法。在农业行政职能上,从直接行政向间接行政转变。发挥农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作用,把市场主体交由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去管理;在日常工作指导方法上,要从习惯于向条(专业部门)、块(上下级政府部门)层层下指标、压任务向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转变,加强引导、支持、服务、调控、监督。要真抓实干,抓紧建设已经立项的绿色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工业园、农业科技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农业重点项目;抓紧组织实施年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西菜东扩”战略。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扎实做好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小额信贷组织、农贷担保公司,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农业保险等试点推广工作,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活力。
    3、加大投入。按照中央[200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逐渐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确保财政预算内安排不少于15%。要调整农业投入方向,增加农业生产经营投入比重,实行直接投入与间接引导调控并举。直接投入的重点是:农业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事业、土地规模经营等。间接引导调控的重点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技推广示范、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要健全农业投入管理监督机制。凡直接投入的,先由涉农部门提出方案,财政综合平衡后确定“盘子”。凡间接引导调控投入的,实行年初项目申报、评审、签约制,年终考核评审,奖罚兑现。具体实施,由市农办等涉农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办法试行。
(此文已作部分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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