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9日政协第十届慈溪市委员会第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协信息工作,积极搜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1、明确市政协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建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信息员队伍,职能科室为办公室秘书科。
2、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要求每一位委员每年至少提供1则形成文字材料的信息。
3、要求市政协信息员每月至少提供1则信息,并按时完成市政协办公室布置的搜集、反映信息任务。
4、充分发挥政协机关干部的主观能动性,要求机关干部写信息、议信息,每人每年至少提供2则形成文字材料的信息。
5、职能科室从事信息工作的干部要在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反馈工作的同时,积极自行撰写,要求每年至少自行撰写10则信息。
二、拓宽渠道,落实责任
6、召开机关领导信息分析研究会。与委办主任会议结合,分析研究近期可反映的信息。
7、不定期召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遇国际国内重大时事,召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撰写、报送事宜。
8、要将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会议上反映的信息整理成文字材料,原则上以办公室为主。
9、要在委员提案中提炼信息,原则上以提案委员会为主整理,办公室积极参与。
10、机关干部参加领导约见、约谈活动要将政协委员反映的内容整理成文字材料,每次约见、约谈至少编辑1期《政协委员反映》普报或若干期专报。领导约见、约谈委员活动原则上以联系、指导的相应的专门委员会或办公室为主整理,约谈联谊会成员原则上以办公室为主整理。
11、在调研、视察中搜集、整理信息,以参加调研、视察的机关干部为主整理成文字材料。
12、机关干部参加其他有关活动,都要兼顾信息。
三、及时反馈,奖励先进
13、秘书科要认真做好来稿登记工作,及时将录用情况反馈给信息提供者;每季度要统计公布来稿录用情况。
14、明确统计方法。形成文字材料提供给秘书科的,记1则;口头反映经办公室有关同志整理后形成文字材料提供给秘书科的,各记0.5则;在提案、调研报告、视察报告中提炼后形成文字材料提供给秘书科的,提案、调研报告、视察报告撰写人和办公室整理的同志各记0.5则;综合整理后录用,提供文字材料者各记0.5则;一句话反映每条记0.5则。
15、实行录用奖励制。被市政协办、市委办、市府办录用,每则奖30元;被宁波市级录用,每则奖60元;被省级录用,每则奖120元;被全国级录用,每则奖250元。奖金可重复计算。有领导批示的,在原基数上每则批示再加1倍。
16、实行年终奖励制。根据来稿、录用情况,每年评选信息工作先进专门委员会委员活动小组和联络委员会、信息工作先进委员及信息工作先进机关干部。(1)信息工作先进专门委员会委员活动小组和联络委员会评选:在完成人均1则来稿任务,按积分多少从高到低评选7名先进专门委员会委员活动小组和联络委员会。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 (联络委从高分到低分至少1名),三等奖3名 (联络委从高分到低分至少1名)。分别奖现金600元、500元、400元。评选时,被市级、宁波市级、省级、全国级录用分别记3分、6分、12分、25分。有领导批示的,在原基数上每则批示再加1倍。可重复记分。按积分多少从高到低确定先进专门委员会委员活动小组和联络委员会。(2)信息工作先进委员评选:在至少有4则信息被录用的委员中评选1等奖1名、2等奖2名、3等奖3名。分别发给奖金400元、300元、200元。记分方法同上。(3)信息工作先进机关干部评选:职能科室从事信息工作的干部在完成录用10则基本任务、其他机关干部在完成录用2则基本任务后,分别从第11则、第3则开始记分,在机关干部中开展评比活动,评选前3名,分别发给奖金300元、250元、200元。记分方法同上。
17、政协联谊会实行录用奖励制,但不参加年终先进的评比。
18、本实施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