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市政协主席胡惠强在市国土资源局召开的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上,就提案的办理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无论是提案办理单位,还是提出提案的委员,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提案工作是政协的重要工作。它既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同时又是民生的反映,是协助政府工作的很好载体。我们要从全局的高度,对政府部门工作支持的角度来认识提案办理的重要意义。就部门来说,要不断完善办理工作的机制,强化办理措施,加大办理力度,使提案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真正发挥政协提案应有的作用。
第二,作为办理单位,要认真办理提案,提高办理质量。作为委员,要科学客观地评价办理质量。办理单位要防止就事应呼,为答复而办理,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认真地办理提案。协办单位也要层层抓好办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对提案能及时落实的要及时落实,较长时间内办理的,也要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第三,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加强沟通。相互之间的沟通很重要。通过沟通,增进了解;通过沟通,达成共识;通过沟通,相互理解。沟通使办理部门宣传政策,解惑释疑。要加强承办单位与提案者之间的沟通,上下之间的沟通,部门之间的沟通。办理前要沟通,办理过程中要沟通,办理后也要沟通。在落实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促使百姓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更好地推进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