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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8-08-05 阅读: 13382
在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8年7月23日)
钱 国 本
同志们:
根据市政协年初工作安排,今天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专题座谈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我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探讨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以不断提升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慈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刚才几位提案承办单位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谈了很好的意见。这些经验体会和意见建议都是同志们在辛勤工作的基础上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政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政协提案工作的各单位、各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基本经验
近年来,我市扎实开展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实效,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概括起来说,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首要前提。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与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办理期间,市政府在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中,先后多次专项研究涉及提案的政府工作,制订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华江多次就今年办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承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按期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特别是对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兴达每年在全市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上对办理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各分管领导也多次专题研究、协调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办理工作的落实。5月21日和6月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慧芳和副市长戚兴初先后参加了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专题协商会,并就做好5件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意见。市政协把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席会议多次分析和研究提案工作的重要问题,建立健全了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听取市府办主要负责人关于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情况通报的制度。市政协主席会议还采取专题协商会的形式,加强对重点提案办理的跟踪督办工作。今年3-4月份,市政协办对提案中反映的一些重要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编辑成《提案摘报》共8期,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提案摘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华江先后作出3次重要批示,有力地促进了提案的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加强对全市提案办理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及时协调一些内容复杂、职能交叉等难度大的提案办理,还通过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努力促进提案落实。各承办单位强化领导直办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办理工作,如市水利局把重点提案作为主要领导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市教育局班子每位成员每年至少直接办理一件提案;市公安局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切实做到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办理、亲自上门答复。近年来,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力度不断加大,办理实效明显增强。
(二)建章立制,是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加强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有利于提案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序进行和科学管理,克服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进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近年来,我市根据新形势发展和政协提案工作的新要求,与时俱进,建章立制,规范程序。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督办分离”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建议提案办理办法不断进行完善,修订了《慈溪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法》,对提案办理的文件格式、办理程序、工作要求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市政协根据政协章程和上级政协关于提案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修订了《政协慈溪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制订了《关于提案审查立案、重点提案产生和督办、提案工作评选表彰的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和措施,形成了规范有序的提案工作运行机制。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实践中,建立和完善了提案接收核实登记、分类交办、落实责任、面商沟通、会办催办、检查督办、审核复文、征询反馈、办结归档、总结考核等一系列的办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许多单位还形成了富有本部门特色的办理工作制度,如市教育局坚持半月一次的建议提案办理进度通报制,市人事局把面商率、满意率和按时办结率“三率”情况作为部门考查的重要内容,这些制度都为提高工作的实效性提供了保证。
(三)协商沟通,是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有效方法。通过协商沟通,委员可以把提案撰写背景、立意和建议全盘托出,使办案单位能抓住要点、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通过协商沟通,能促进提案者与承办单位双方进行换位思维,找到最佳的结合点,使提案者对提案办理过程得到了解;通过协商沟通,更能集思广益,拓宽了提案办理思路,共同寻求最好的办理措施。可以说,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和联系,特别是面对面协商,已经成为近年来提案办理工作的一个新亮点。如,市发展改革局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坚持办中访、办后访与事后反馈相结合的“三访”制度,使面商有力度、深度和广度;市经济发展局每件提案均由各分管局长带队与委员面商;不少承办单位如市公安局、卫生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今年还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邀请提案者、提案委负责人参加,“提”、“办”双方协商沟通,求同存异,增进共识。很多承办单位之间主动协调、沟通和合作,使两个或两个以上会办的提案办理进展顺利。市环保局主办的《关于加强杜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的重点提案,涉及10个协办单位,该局多次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专家展开现场调研,并向镇、村干部和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加强与协办单位沟通商量,共同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市国土资源局在抓好主办提案落实的基础上,就协办提案能与主办单位主动衔接和磋商,保证主办单位能够顺利开展办理工作。
(四)规范复文,是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政协提案办理复文不同于一般公文。它是政协提案承办单位针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通过调研,对办理经过、建议采纳落实和解决问题情况,按照公文行文规范和特有要求,向提案者进行正式书面答复的公务文书专用体裁。2003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就以中办文件形式对政协提案如何办理和复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市政府修订的《慈溪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法》,对提案办理的文件格式也作了进一步明确。近几年来,各个承办单位对答复件也比较重视,能够做到认真审核、反复修改、逐级负责、严格把关。如市农办、国土资源局对答复件实施了“三级审定”责任制和“三重审定”工作机制,市城管办对答复件严格做到“五个把关”,市建设局、劳动保障局根据提案者不同意见对答复件进行字斟句酌修改,教育局还把如何写好提案复文作为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些方法和举措,都有效保证了答复件的质量。此外,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协提案委作为提案办理的协调部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对每一答复件也能做到认真审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从而从整体上把握了提案办理复文的质量。
(五)狠抓落实,是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关键所在。抓好落实,是提案办理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提案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就党委、政府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大都是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提出来的,凝结着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精神。这些提案能否尽快产生效益,取决于我们办理工作的效率。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坚持创新,改进方法,讲究实效,狠抓落实,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促进了提案的落实。如坚持办理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与重要决策相结合、与政策制定相结合,做到真办、快办、实办,对能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对列入计划的问题争取早日解决,对存在困难的问题也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如市贸易粮食局对委员提出的促进物流业发展、市场建设管理等提案进行分类落实,积极采纳,将提案建议落实到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的实际工作中。市交通局针对加快公交发展这一委员提案热点问题,把提案办理与切实推进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相结合。市文广局积极采纳“弘扬名人文化”的提案建议,今年将举办纪念虞世南诞辰1450周年全国书法作品大展,目前已收到投稿作品5000余件,已经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从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建设局等单位的办理情况介绍看,我们还发现了这些单位在抓落实过程中的有着一条非常清晰的思路,就是本着“边办理边整改”的要求,把提案者的真知灼见,贯彻落实到本部门当前工作中去,通过提案的办理来推动本部门工作,这是一条很好的思路,也是抓好提案落实的有效保证。
(六)强化督促,是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力措施。市政协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提案督办力度。在建立健全主席会议督办、主席会议成员分工督办、与市府办联合督办、委员视察督办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以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的形式,加强对重点提案的督办,最近又首次以政协建议案的形式,就进一步做好5只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抓落实的力度明显增强。为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充分运用政务督查手段,加强对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的督办,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并对一些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催办。还连续编发六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周报,通报办理进度,推动办理工作开展。同时,加强网上实时监督,对“程序不合理、格式不规范、答复不全面、反馈不满意”的答复件,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贸易粮食局、水利局、经济发展局等单位加强内部督办制度建设,通过局办公室随时掌握各承办件的运行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展缓慢的提案,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协调督促,从而增强了具体经办人员的时间观念,加快了办理进度,确保承办工作按质、按量、按时限要求完成。
二、客观分析我市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虽然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应看到,办理工作与新形势的要求和委员的期望还有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不够”: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承办部门和少数承办人员对办理政协提案缺乏足够的认识,还未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对待提案办理工作,没有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作为保持与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载体去对待,因此,在办理过程中,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工作比较拖拉,缺乏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过多强调客观原因,注重文字答复,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联系沟通还不够紧密。部分单位的面商质量不很高,听取委员意见还不够虚心,少数单位工作人员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与委员商量更好地解决问题上,而偏重于委员的满意度,委员对此也有微词。近年来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提案数量逐年增多,对一些涉及面广的提案,少数主办单位没有与相关单位很好的衔接沟通,单纯从本单位职能出发给予答复,影响了办理质量和效果;有些协办单位主动联系沟通意识不强,甚至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协办意见,影响了主办单位的办理进度。
(三)答复件质量还不够高。由于一些承办单位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的工作变动及人事调整等原因,提案答复件的质量还不稳定。如对办理结果分类标注不够准确的,有的把部分采纳或未采纳落实的归为“A”类,把部分采纳的归为“C”类等。内容缺乏针对性,阐述往年工作成绩的多,采纳提案建议所做的工作少;具体措施少,笼统表述多;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解决问题而没有反映争取的问题也比较明显,为政府做好参谋不够。少数单位还没有按统一格式行文,网上输入差错时有发现。少数单位复文行文语气生硬,解释不够,委员对此有意见。去年我们还发现个别单位把提案的建议内容作为答复件的基本内容又“送还”给委员的现象,挫伤了委员的提案积极性。
(四)办理实效性还不够强。不少单位只注重答复的满意率,对办理的落实率不够重视。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得还不够及时;对正在办理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问题,抓得不紧,进度缓慢,同时也没有向委员作进一步的说明;少数单位答复工作结束了,提案办理工作也就完成了,继续抓好续办复办的意识不强。另外,有些提案在承办过程中又会遇到新的困难和问题,不少单位采取“绕道走”的方法,不能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提案办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当前,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发挥政协提案作用的空间还很大,我们要采取主动姿态,积极探索,不断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市提案办理工作,我们必须增强五个意识:
(一)增强责任意识。我们说增强责任意识,就是要充分认识办理政协提案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民主监督、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需要。近年来,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全国政协、省政协、宁波市政协就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先后提出过专门意见,我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意见》文件中也提出明确要求,都要求重视并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同时,随着政治体制改革深化和政府工作透明度的增强,广大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和落实情况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提案办理的任务更加繁重,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我们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看作必不可少的监督,把办理提案的过程看成是发扬民主、广纳良策、改进和推动本部门工作的过程,把办理提案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认真推进,从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提案办理的实效性。
(二)增强协商意识。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以协商为主要特征。提案作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提出的过程和提案办理的过程,就是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提案办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增强协商意识,发扬协商民主。在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善于沟通商量,是提高办理质量、取得实效的基本办法。看待提案的成效,既要看到提案的具体建议被采纳的情况,又要看到提案虽未被采纳但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的成果,还要看到众多提案在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所以,各承办单位要更加注重与提案委员的沟通联系工作,要把对提案办理的文字答复与电话沟通、上门走访、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继续运用多种形式,更多地与提案者进行沟通、交流、协商,确保面商率,进一步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不断增进办理共识,提高办理实效。
(三)增强全局意识。提案办理工作涉及到政协的各参加单位、各委员会和全体委员,涉及到办理提案的所有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涉及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各个方面。因此,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要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到提案办理工作之中,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推进提案工作不断发展创新。市政协提案委、承办单位和提案者要进一步加强联系与沟通,促进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针对近年来需要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综合性提案日益增多的实际,市政府督查室和政协提案委要在科学确定承办单位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好协调服务作用,促进问题解决。作为提案主办与协办单位也应加强联系、协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联合答复提案者,不能因某一方面的延误而影响整个办理工作。要注意办理提案工作的时限性,规定了的办理时限,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遵守,不能影响全市的提案办理进度。
(四)增强质量意识。提案的合理化建议能否转化为实际效果,关键在于办理质量。我们要把提案办理的实效性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主要标准,在提高提案“落实率”上狠下功夫。为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推进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市政协拟将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组织领导、办理制度、工作目标、采纳方式、落实形态、办理分类、答复规范、委员评价等八个方面,积极探索建立提案办理质量评估体系。在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如何看待提案采纳方式和落实形态的多样性。从实际情况来看,采纳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全部采纳、部分采纳、采纳“问题”、采纳思路等。落实形态主要有六种,即制定或者写进了文件或法规,作出了决策和部署,加强了措施或管理,实施了实际事项或者原则确定了项目,完善了思路或者修定了计划,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了报告等。在看到提案办理结果多样性的同时,我们要注重提案办理的阶段性成果。通过提案办理,让委员,让人民群众在近期能够看到政府工作的实效。另外,还再强调,要进一步重视对提案答复件的审查把关,严格规范复文,切实增强答复的针对性,努力提高答复件的质量。
(五)增强创新意识。提案办理工作要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就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要认真抓好现有办理制度的落实,维护其严肃性、权威性和延续性;要不断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以及在工作中创造的新形式、新方法、新途径。从今天介绍的情况看,各承办单位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许多具有自身特点的工作形式和方法,把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对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要及时总结,加强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更加富有特色,更加卓有成效。
  以上是我的几点想法,希望大家在会后继续加强交流,共同进步,争取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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