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通过听取有关部门及部分镇(街道)工作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市卫生监督所、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和部分绿色蔬菜基地、食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及慈客隆超市,对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视察活动。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基本成效与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绿色产业基地建设不断推进,全市已建成绿色产业基地88个,总面积10万余亩。农产品生产安全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建立了无公害、绿色农产品认证体系、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全市已有宁波市级以上无公害、绿色农产品49只,制定农业地方生产性标准47个,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HACCP(国际食品安全卫生体系)认证和FDA(美国食品药物管理署)认证的企业共35家次。农产品安全检测网络逐步完善,已基本形成了覆盖生产—加工—销售的市、企业、基地、市场三级四点的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农业、贸粮、卫生、工商、质监、检验检疫等部门相应设立了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初步建立,把好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实行了城区主要农贸市场豆制品准入制。综合执法监管得到加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还相当突出,农药残留超标屡有发生,如肉制品亚硝酸盐超标、粮食制品和黄花菜硫化物超标、水产品中含有甲醛、水发产品双氧水污染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多种因素造成的。我们分析后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人们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意识淡薄。由于对食品卫生与安全的宣传教育不够,群众食用农产品安全意识淡薄。从生产者来看,一些农户使用“两高”农药现象仍屡禁不止,滥施农药,滥用激素,只求卖个好价钱。从加工、经营企业者来看,一些企业唯利是图,视国家法规于不顾,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消费者来看,部分消费者对无公害、绿色食用农产品认知度还不高,对无公害、绿色食用农产品相对较高的价格难以接受。“放心菜”优质不优价,势必影响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推广。
2、农业生产环境日趋恶化。尽管前几年我市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环境污染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跟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水环境、空气环境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污染,使我市农(渔)业生产和农(渔)产品安全遭受了严重的威胁。
3、农产品生产规模偏小、加工水平较低。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与标准化生产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农户平均生产规模过小,产品区域性生产面积不大,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不全,推进标准化生产的难度较大。传统农产品加工、经营相对分散,加工水平较低。加工企业条件相对简陋,大部分是前店后厂作坊式,无配备消毒、检测设备。不少企业业主唯利是图,不按标准组织生产,大量使用防腐剂,加工产品细菌指数严重超标,而且偷工减料现象严重,导致食品不安全普遍存在。不少企业搞无证无照生产经营。
4、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一是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从条条关系看,食用农产品安全职能分解在农业、贸粮、卫生、工商、质监、药监、商检等七个部门,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综合协调机构。由于缺乏协调,在执法监督中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密切,使违法者有机可乘。从条块关系看,对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执法主体”责任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导致地区与部门之间尚未做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二是监管力量严重缺乏。按上级规定,我市卫生监督执法监督人员平均每人要承担1000余家企业监管任务,不堪重负,日常工作难以运行。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工作任务重与人员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基层力量更薄弱,而且年龄老化,后继乏人,难以开展正常工作。三是检测手段比较落后。目前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手段,与慈溪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连续几年全省第一的地位很不相称。许多部门、镇(街道)农产品检测项目还跟不上现代食品安全发展的需要,大多数只有一些简单的定性检测设备,只能对上市蔬菜作一些针对性的定性检测。
二、确保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隐患突出的现状,各级党委、政府务须引起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1、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食用农产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要象抓经济建设、抓社会治安一样抓好食品安全,把食品安全工作真正纳入创建“平安慈溪”工程。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工业立市”与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相统一。要把食品安全作为系统工程来实施,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真正为全市人民构建最佳的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机制。根据最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地方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组织,明确职责,统一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建议市政府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基层政府作用,进一步加强农业、贸粮、卫生、工商、质监、药监、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合作与互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市政府要制定出台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考核标准,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各镇(街道、开发区)。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厂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帮助他们深刻认识食品制假贩假的危害性;要开展以食品安全为目标、诚实信用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承诺活动,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加强自律;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介绍识别伪劣食品等知识,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既扶优扶强,宣传优质、安全、卫生的食品,又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公开曝光,以起到引导、促进消费和保护消费者的作用。
2、加快绿色基地建设,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食用农产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实行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在生产环节上,要大力推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化。全面推进绿色产业基地建设,不断扩大绿色基地面积,加快推进“西菜东扩”战略,努力培育东部核心产业和优势产业群。建议政府出台各级申报建设农产品绿色基地的激励政策,培育规模绿色产业基地。切实提高现有绿色产业基地的建设标准和水平,加强对绿色基地的动态管理。推广永进公司的蔬菜批号管理体系,对农产品实行全程质量安全控制。通过产地编码和农产品标签追溯农产品的产地和生产的相关信息,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追根溯源,追查农产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责任。加快无公害绿色产业基地的认证,充分利用好无公害绿色产业基地认证资源。实施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农产品标准分级、产地、时期等信息化管理和外地农产品生产基地备案登记、特殊农产品食用说明等制度。
高度重视农产品生产环境建设。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化进程,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向工业区块集聚,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尽快实施垃圾生化处理项目,坚定不移地推进水环境整治计划,努力保护农用水环境。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重点检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产品,依法加强市场整顿和管理。控制农业内源污染,开展以检测土壤中重金属为主要项目的农产品重要生产基地的环境监测,改善农业生产环境。继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设施农业。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体系,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全面推广生态种养技术,高度重视畜牧小区建设。
3、坚持扶优治劣,鼓励技改创牌。加强对农产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坚持扶优治劣并举。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场地、设备、工艺流程、员工素质等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审核,并将其纳入健全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生产领域和销售市场。对原生产环境不合格、但有市场销路的食用农产品,政府部门要积极督促整改,引导规范其生产经营。通过有关部门整改验收的,原不合格的企业可重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要实行严格的经营者淘汰制度。违法生产经营者不仅应受到法律制裁,而且要记入“黑名单”,加大违法成本。加强行业组织的建设,注意发挥行业组织在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中的监督管理作用。
积极引导企业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工艺,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改步伐,推进加工技术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建议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开办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鼓励和支持引进农产品加工领域先进设备,鼓励农业企业争创名牌名品,充分发挥名牌名品的资源价值优势,提高名牌名品的市场覆盖率。
4、推进市场准入,发展新型业态。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加快推进主要农副食品市场准入制,建立和完善主要农副食品市场准入质量标准体系,不合格的农副食品不准进入市场,对合格产品颁发市场准入证。市场准入食品品种,先易后难、先大众后特殊,从豆制品、蔬菜,逐步扩大到肉类、禽类、水产品、水果等。市场准入的范围要不断扩大,在周巷食品城、慈客隆超市实行商品准入试点的基础上,在辖区的所有大中超市和市场逐步推行商品准入制度。在行政执法部门严密监管下,企业采取索证索票建台账的自律。建立科学打假机制。加强市场商品抽检,定期对商场、超市和市场的食品质量安排抽检。加强市场消费的分析与预测,对重点区域、重点商品进行巡查和抽检。加强对外来农产品的检测。完善举报投诉网络,消除监管空白点、盲区;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以及社会各界信息来源,打击假冒伪劣食品。
加快中心屠宰场建设,强化动物防疫工作。集中屠宰是广大群众多年来的迫切要求,也是创建卫生城市的客观需要,为此建议政府尽快规划兴建1-2个上规模、环保型的现代化生猪屠宰中心,实行全市牲畜集中交易、集中屠宰、集中检疫、集中配送。同时,加强定点屠宰监管,抓好屠宰生猪、牛、羊及禽类的检疫检验,严禁不合格肉品上市流通,确保市民真正吃上“放心肉”。
积极发展新型业态。政府要鼓励引导传统商业业态向现代商业业态发展,加快“农改超”步伐,兴办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净菜超市和配菜中心,搞好农产品连锁经营和配送服务,拓展物流业。慈客隆超市面向农村,统一配货,是提高食品安全的一种有效经营模式。要推广慈客隆“放心店”模式,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开展“浙江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的试点工作。建议市政府对产业扶持政策要进行结构性调整,加大对第三产业扶持力度,对三产龙头企业,要与农业、工业的龙头企业一样,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强化镇级农贸市场管理,加大对村级市场和地处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马路市场整治力度。要整合优化,提高标准,完善功能,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换代,在较大规模市场内,逐步控制农产品自产自销。积极推进放心菜、放心肉和放心豆制品工程建设,不断扩大放心食品经营规模,充分发挥流通的先导作用。
5、加强执法力量,整合检测资源,完善监管机制。健全组织网络,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实行食品安全管理重心下移,特别是要加强食品卫生、动物防疫的监管力量。政府要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的现实需要,配足配强食品卫生、动物防疫监督人员。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和设施,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后勤保障。
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的检测网络。采取法定检测、市场抽检、企业自检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多层次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食品检测实验资源,成立独立的市食品安全监测中心。要提高档次,增加检测门类,实行有偿服务。充分发挥现有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实行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的安全性检测。提高骨干企业的检测能力,加快建立重点基地和收购点速测体系,强化市场终端检测,实行农产品安全责任追究。
不断完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完善农产品安全通报制度。实行绿色无公害基地定期检测制度和产品采前报检制度,定期公布检测结果,试行结果公示制度,全面推行绿色无公害基地和产品一票否决制,完善农产品出口风险预报机制。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消费预警机制。加强监管主体间的相互沟通与合作,设立慈溪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实时监控食品流动方向,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推介优质食品,公布诚信企业名单,披露不合格食品及生产加工企业名单,为政府监管和市民消费提供及时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并以多种形式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消费。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社会监督体系,聘任社会食品安全监督员;积极鼓励消费者行使投诉权利,参与社会监督。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环境,建立完善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共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格局,确保我市食品安全。
2004年10月22日
(已作部分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