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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建议案
2009-02-10 阅读: 12272
今年2月18日,经市政协九届二十次主席会议审议确定,第11号农林组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切实提高农业防灾抗灾能力的建议》、第24号浒山街道联络委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小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第130号应国锋委员提出的《关于处置我市闲置土地的几点建议》、第18号观海卫联络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杜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和第103号阮万国委员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城区地下停车场作用的建议》等5件提案,为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3月份,我们又通过《提案摘报》形式,将重点提案内容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华江多次亲自阅批了《提案摘报》,要求分管副市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阅研。
为促进重点提案办理,5月21日和6月5日,市政协召开了九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专题协商会。会上,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与部分政协委员听取了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办等各有关承办单位关于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认真开展协商讨论。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慧芳和副市长戚兴初应邀参加了协商会,就做好5件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意见。各有关承办单位按照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案,至6月底,5件重点提案的书面答复工作已全部完成,提案建议正在逐步得到落实。从反馈情况来看,委员对重点提案的办理总体上表示满意。
为进一步增强重点提案办理实效,显现提案办理的阶段性成果,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根据承办单位答复承诺事项,综合专题协商会形成的相关意见,就下一步特别是今年内进一步做好重点提案的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第11号《关于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切实提高农业防灾抗灾能力的建议》的提案
针对目前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还存在镇村河道未相应配套、局部地区低洼易涝等问题,建议市政府:
一是抓紧编制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在下半年典型试点展开镇村河道整治及农田水利建设的基础上,制定以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为重点的镇级水利发展综合规划。通过规划试点,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段推进、讲究实效”的要求,抓紧制定今后五年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整体规划,分层次、分年度来逐步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二是研究制订加快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市政府尽快在建设主体、资金投入、信贷支持、管理维护、绩效考核等方面出台加快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策措施。要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及补助办法。市财政要加大资金补助力度,镇村落实相应配套资金,金融部门继续扩大小额农户贷款规模,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筹资投劳搞农田水利的积极性,适时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要加大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考核力度。完善和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并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
三是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四灶浦拓疏工程和易堵河道、低洼易涝地和农田三沟的改造。在今年台风季节来临之前,要组织开展对水利工程的全面普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继续实施以大江大河疏浚、打通卡口为重点的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下半年要加快实施四灶浦拓疏工程,以提高中河区整体排涝抗旱能力。尽快启动镇村河道环通工程和新一轮低洼易涝地改造工作。对去年的易堵塞河道、低洼易涝地以及易淹农田的三沟,要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改造,避免在同一地段内再发生类似问题,使广大农民切切实实感受到政府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带来的阶段性成果。
二、关于第130号《关于处置我市闲置土地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今年5月30日,市政府已出台了《慈溪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慈政发〔2008〕61号)文件,这为依法处置闲置土地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建议:
一是进一步摸清闲置土地的底数。特别是对工业用地闲置土地的情况要进行全面仔细排摸,适时公开全市闲置土地的具体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坚决依法处置闲置土地。要切实加大此项工作的力度,必要时可组织专项整治活动,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法,力争在年底前基本解决全市闲置土地问题。
三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以市、镇(街道)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主的监管体系,对建设用地批后建设情况实行定期、不定期动态监督,对构成闲置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反复。
三、关于第24号《关于加强老小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建议以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把老小区物业管理列入市、街道为民办实事项目,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一是加快老小区综合整治进程。对城区老小区综合整治工程要有明确的时间表,并适时向社会公布,使老小区综合整治成为群众可期、可盼的目标。今年要按计划完成2个老小区和21条背街小巷的改造工作,明、后两年要在财政保障许可条件下,逐步扩大综合整治范围。对还未开展综合整治的老小区,每年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的维护工作,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实行正常的物业管理创造条件。
二是提高老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目前城区72个老小区中实施物业管理的28个,仅占39%。因此,要通过新老小区搭配、财政托底保障、政策奖励补助等方法,引导更多的物业企业参与老小区物业管理,年内争取有60%以上的老小区实现与物业公司的承接管理。要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对物业企业的信用等级考核制度,促进物业企业的诚信守业意识,提供好优质服务管理。
三是建立老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议市政府制订出台关于我市中心城区老小区改造后实施长效管理的工作意见。积极开展部门职能延伸进小区工作。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或督促公安、工商、环保、城管等拟订部门职能延伸进小区的工作方案,把小区纳入日常工作管理范畴。今年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加以推广施行。当前要将社区保安队伍由原城区街面、路面、公共场所等区域的治安巡防管理职能延伸到一些大型的或没有物业管理的老小区,首先解决好老小区治安管理差的问题。
四、关于第103号《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城区地下停车场作用的建议》的提案
针对目前城区由政府投资的地下停车场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的现状,建议:
一是尽快启用人民公园地下停车场。建议由市政府牵头,近期组织召开一次由贸粮局、城管办等主要职能单位参加的专题协调会,研究解决人民公园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问题,要明确责任,尽快启用,方便市民停车。建议政府投资的城区地下停车场由城管办统一管理。
二是加强地下停车场的使用管理。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后,要全面落实专人24小时3班制管理,全天候免费向社会开放。地下停车场内的配套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防盗、防火、防水的要求。对地下停车场周边环境的整治也要重视,特别是古塘绿苑地下停车场夜间周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近期要有明显的改观。
三是进一步挖掘公共停车资源潜力。目前城区“停车难”问题依然突出,城管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公共停车资源的挖潜工作,特别是城区几个大型场所和人员密集区的停车问题,要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希望在今年内看到城区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的试点。
五、关于第18号《关于加强杜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的提案
饮用水源地保护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列出阶段性工作目标逐步加以落实。建议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尽快建立起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联合工作体系。以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管理为核心,形成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网络;将水源地保护区的主要控制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作为政绩考核的依据;研究制定一套比较完善的监测评估、维护管理、责任追究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到正常、有序的工作轨道上来。
二是有重点开展杜湖库区污染综合治理。今年要如期完成杜岙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库区周围5个单位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坚决取缔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和经营性餐饮业。同时,针对库区上流旅游开发对水质的潜在威胁日益加重的实际,环保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环境评估报告,旅游管理部门也应拿出切实有效的防治和治理措施,把旅游开发对库区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三是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政策。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出台适合我市实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政策实施办法,使水源保护地人民群众能够直接享受到水源保护的好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调动他们保护水源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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