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劣质行业整治力度 坚定不移走循环经济之路
2005-03-09 阅读: 614
加大劣质行业整治力度 坚定不移走循环经济之路
市政协城交环委员会
“循环经济”一词,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在上个世纪60年代提出来的。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强调“减量、再用、循环”的经济活动准则,“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特征,实行“资源——生产——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以最大限度地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就我市而言,人多地少、资源贫乏,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负荷压力增大,污染恶化趋势加剧。加大对劣质行业、产业整治,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已渐成共识。2004年,市里专门成立了重污染整治办公室,并组织开展“经济规范在慈溪”活动,有重点地对劣质行业经营企业开始进行为期三年的整治与规范,以体现政府大力倡导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心。
一、我市劣质行业的现状及危害
劣质行业,是指生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偏高的行业。劣质行业经济总量与比例虽不高,但由于与我市工业经济产业链密切配套,因此不可或缺。可是这些劣质行业的存在已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危害性。
1.资源消耗严重,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劣质行业生产耗用了大量资源和材料,这对于资源紧缺的我市来说,无疑是加剧了“木桶效应”中的“短板”。以水、电为例,我市人均水资源为525立方米,依照国际水资源区域评定标准属严重缺水地区。而一个印染行业,年用水量就要500万吨。又如去年我市电力高峰期间缺口达40余万千瓦时,但熔炼行业电炉加工耗电量却相当惊人。这种资源掠夺式生产方式的存在和蔓延,势必造成我市成长型企业成本的上升,竞争力的下降,经济效益的滑坡,最终出现“一颗老鼠屎坏掉一窝粥”的局面,不利于区域产业的集聚和外来资本的引入。
2.环境污染严重,不利于产业层次提升和“平安慈溪”创建。
部分劣质行业“三合一”现象严重,如废塑料造粒加工,引发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劣质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引发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环境信访已占到全市信访量的80%左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构筑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慈溪”格格不入。
二、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1.经营者环境意识不强,设备工艺落后,污染治理难度大。
劣质行业中的企业单体规模普遍较小,采用的设备、工艺落后,污染排放程度虽各异,但污染因子成分复杂,要真正做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治理设施投入要及时跟上。加上某些劣质行业单点处理难度较大,如废塑料造粒加工,单点废气治理若采用吸附法则成本较高,采用催化燃烧法浓度又不够高;再生橡胶加工业,多次进行了废气限期治理整改,与原来未经处理无序排放比有了改善,但仍难以达标;小熔炼家庭作坊式生产,除尘设施难以完全配套,成本高,要100%达标,基本无利可图,而经营户大多环保意识淡薄,不愿也不敢进行高成本的环保投入。
2.执法监管体系不健全,部门合力未形成。
一是监管技术落后。劣质行业点多面广,分散在全市各地,管理难度较大。目前我市,虽对污染较重的印染、电镀等行业,采取了在线监测和在线监控等高科技手段,对部分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做到24小时图象、浓度实况监控,但要在劣质行业企业中全面推开,需要有大量的财力投入。一些劣质行业经营企业未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营业执照,也无环保审批,擅自经营,面积较小,如没有来信来访揭发检举,实在难以排摸。二是监管要求与力量严重脱节。按照我市人口和企业数量,对照上级规定,市环保监察大队应配备40—50名工作人员,但实际到位的只有9人。同时由于市环保局行政执法无强制执行权,实际执法工作就具有局限性,致使部分劣质行业经营企业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苟且偷生,给监管出了难题。三是部门配合不畅。劣质行业整治目前只有环保局和重污染整治办在单线联系、单兵作战,其他部门主动参与和配合不够。
三、加大劣质行业整治、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与建议
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现状,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劣质行业经营企业的整治与规范已刻不容缓。
1.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倡导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首先,建议政府抓紧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加强指导和协调。将循环经济理念融于“十一五”规划编制中,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以改善环境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大力倡导和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努力降低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积极发展生态工业。要在杭州湾新区和慈东工业区块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普遍推广“零排放”技术、回收处理技术和替代技术。
其次,抓紧明确区域性支持产业、限制产业和淘汰产业导向目录。招商引资项目立项时要有产业效能指标等硬性前置条件,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逐步限制和淘汰一批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效益、难循环(“三高一低一难”)的产业,必要时可通过征收加收资源占用、环境消耗的成本支付费用,限制该行业的发展,促使其淘汰或向外转移。同时综合运用税收、贴息、补贴及信贷等政策,推动企业开展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技术改造。加快污水处理厂和生化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进度,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通过试点逐步推行企业排污权交易制度。
再次,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要转变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选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工作方式和生产经营方式。
2.加强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环境质量地方政府负责制”要求,建议成立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整合资源,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行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法律武器和行政手段,切实保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要配足配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议成立镇级环保专职机构,建立健全劣质行业违法行为工作排摸机制,及时查处劣质行业的违法行为。加大投入,全面实施污染企业在线监测和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实效性。
三要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化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将环境质量信息公之于众,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深刻认识劣质行业污染环境的危害性。同时通过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震慑和规范劣质行业及重污染行业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要落实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劣质行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区别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快劣质行业整治步伐。
要采取综合整治方式,使我市劣质产业在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适量生存,逐步规范提高。
第一,要坚决淘汰一批技术落后、资源浪费、污染严重、附加值低、治理无望的企业,以减轻污染负荷,缓解工业污染结构性矛盾,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二,要集中整治一批技术相对落后,污染相对严重,规模较小,但污染能得以治理,且对工业经济产业链延长有一定作用的企业。按照“统一规划、优化布局、企业整合、产业重组、总量控制、做强做优、提升档次”的原则和“集约化、集中化、园区化、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整治。
第三,对有经济实力和规模把劣质行业作为配套车间的企业要进行技术性改造,这类企业应放开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引导实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将污染由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控制铺开,做到污染物的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建议政府对劣质行业集中整治进行必要的政策扶持,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方面提供一定的便利和优惠,以及早完成劣质行业的整治目标。
(此文已作部分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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