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2005-03-09 阅读: 593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市政协观海卫联络委员会
民以食为天,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农资市场是否有序经营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出口创汇,农民增收。因此,加强对农资市场规范管理,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一、我市农资市场的现状
1、市场面广量大,经营者素质较低。
从农资购销网络看,服务体系比较齐全。据初步调查,全市共有从事农资经营单位215家,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43家,占总数的19.5%,分支服务机构172家,占总数的80.5%,其中设有分机构10家以上的经营单位有8家,共设分支机构172家,占总经营单位的61.9%。这些经营主体网点,多数设置在农村,方便了农业生产。
从经营者的素质看,大多数从业人员学历偏低。经统计分析,全市355人上岗培训的经营人员中,大学学历1人,占0.3%,大专学历4人,占1.2%,中专学历12人,占3.6%,高中学历77人,占23.1%,初中学历195人,占58.2%,小学以下的有46人,占13.7%,个别人员甚至连自己所销售的农资标签说明也难以看懂。
2、经营秩序混乱,无照经营现象严重。
随着农资市场的放开,不少单位、个体户开始涉足这一领域。一些经营者见农资销售有利可图,便未经注册登记,纷纷开店营业、设立分部或流动摊,违法经营农资。全市有近百家农资经营户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无照营业,有的根本不具备农资经营主体资格,采取一照多用,挂靠经营,竞争不公平,进货渠道混乱,给生产假冒伪劣农资者有机可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大部分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农资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管理甚少,缺乏服务意识和规范管理。有的甚至只收取管理费,对分支机构经营什么、经营质量、经营理念一概不管,多数分支机构缺少对“分支”含义的认识。大多数从业人员学历偏低,他们往往难以全面了解层出不穷的新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难以向农民正确推荐新产品的使用技术和方法。
3、骗卖售假坑害农民,投诉案件增多。
农资市场普遍存在不正当经营,进货渠道混乱,产品包装、标签不规范,经营过期失效的化肥农药和低劣变质的种子,甚至还发现国家禁用的“两高”农药仍在我市非法经营销售的现象。
投诉案例每年都有发生。个别经营者为图个人利益,不惜采用欺诈手段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坑害广大农民群众,
据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统计,近年来,农资经营投诉案逐渐增多,去年直接受理农业生产资料方面的投诉20多件,内容涉及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兽药等多种类别。但由于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意识淡薄,有些农民息事宁人,明知侵害了他们的利益,也不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且绝大多数农民在购买农资时,往往不向销售者索要发票,即使给了发票又不作长期保管,一旦发现问题找上门去,商家一般不予认帐,有关部门也难作处理,多数投诉案均不了了之,受害农民只好自咽苦果。
综上所述,农资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亟须引起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建议
1、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必须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
农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性。农作物生长除水、阳光、温度等自然条件外,还必须有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投入,物化劳动投入主要是农药、化肥若使用不当或过分依赖农药和化肥,会对农作物带来危害,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动物减少,害虫抗药性大增,农产品质量下降,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农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大问题。因此,要把整顿规范农资市场作为“政治工程”来抓,作为系统工程来实施。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需要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舆论宣传一方面使领导干部增加了解,引起重视,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者起到震慑作用,使农资经营者诚实守信,增强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因此,通过多种途径广泛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农业法制意识,增进对农资的使用知识的了解,把握好施用量和使用时期;推广生物农药,采用栽培、天敌等措施控制病虫害的危害。推广平衡施肥技术,不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化肥;推广应用有机肥、生物肥和桔杆还田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优质、抗病性强、产量高的种子,淘汰劣质种子,杜绝假冒种子进入市场。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鉴别能力,提高生产使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2、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必须严格准入和多家执法监管。
农资市场情况复杂。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不能靠一次突击检查、一家执法单位可以解决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监管机制,才能奏效。
严格准入制度。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格审核和许可证办理,包括对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经营人员、技术力量等基本要素进行严格审核,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不符合开业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已经办出的证照,重新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暂停营业、限期改进,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吊销。对无照经营的农资经营网点坚决予以取缔。从源头上来遏制农资经营混乱的现象。
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农资市场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农业、工商、技监、粮贸、药监、卫生、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要配足、配强农业行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建立联动机制,开展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某些农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有否有国家、省级批准文号,农资产品的有效成份,纯度,种子的发芽率等质量标准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一要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种好“放心田”,二要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案件,对重大案件要一查到底,绳之以法,决不能姑息养奸。三要对大案要案进行新闻曝光,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四要狠抓源头,既要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又要取缔制假窝点,从零售点发现的问题要追溯到生产领域和批发市场二个源头上去,要穷追猛打,务求除根,彻底净化农资市场。
3、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必须实行行业自治和连锁经营。
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要标本兼治,最最关键取决于农资经营者素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帮助农资经营企业深刻认识骗卖售假的危害性和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公平竞争、依法经营。并通过政府引导,组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内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连锁经营是当前世界商品流通和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经营方式,全市各农资经营点要审时度势,创造条件,加盟联合,推行连锁经营模式,象慈客隆那样,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统一销售价格,让广大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使伪劣农资商品无机可乘,以确保我市农资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此文已作部分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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