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保安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范市镇联络委员会
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2004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完善基层治安防范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慈党[2004]16号文件),整合原有社区保安、暂口管理、专职护村队伍力量,重新组建社区保安队伍。几年来,这支社区保安队伍在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建设平安慈溪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据统计,截止2007年10月底,全市保安队员编制4490名,实际到岗4392名,共管理全市81万暂住人口,年办证771586人,管理出租私房103469户(399666间)。仅2007年10月,全市社区保安队伍共协助处理、制止各类治安案件2223起,协助破获刑事案件684起,协同派出所抓获案犯400人,提供破案线索149条,为民排忧解难280起,较好地承担了加强治安防范、维护社会秩序的使命。然而,面对新的形势,我市社区保安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此,我们组织政协委员,就进一步加强社区保安队伍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社区保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责不明、职能移位现象突出。慈党[2004]16号文件明确规定,社区保安队伍的职能主要是“二主二辅”。“二主”是治安防范和暂口管理教育服务,“二辅”是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目前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职责不明。社区保安代收卫生费现象比较普遍,以收卫生费提成“激励”队员收费积极性、补助社区保安队伍待遇的做法,在全市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由于利益驱动致使保安队员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人头登记和收卫生费上,忽视了对暂住人口的日常管理工作。如某镇一社区保安队员基本工资300元,考核工资200元,队员每向一名暂住人口收取卫生费可得提成20元(卫生费72元/人年)。二是职能移位。许多保安队伍被移作他用,有的去搞市场管理,有的去搞违章拆迁,充当勤杂工角色,有的镇、村什么事情都要保安队伍去解决,有些派出所叫保安队伍打冲锋,派出所民警却成为“贵族民警”。
(二)保安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队员的基础素质不高。文化程度偏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保安队员大专以上文化只占5%,高中文化占13%,初中文化占63%,小学以下文化占19%;年龄相对偏大,据部分镇统计,年龄在45岁以上的保安队员占11%左右,这些人有的是村干部退下来的,有的是照顾安排,有些素质还可以,但是业务学习跟不上;政治素质一般,目前保安队伍中党员占23%,团员占25%;组织纪律松驰,工作缺乏责任心,存在到岗不到位、出勤不出力现象,目前被调离辞退的有723人,因违规违法被清除的有152人。二是工作能力较弱、工作作风简单。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在有关基础知识和治安专业知识方面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与当前违法犯罪技术化、智能化形成很大反差。极大多数社区保安队员从未接触过治安保卫工作,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缺乏思想准备,应变处置能力弱。特别是近段时间来,因保安队员工作作风引发的矛盾纠纷有增多的趋势,有些社区保安上门做暂住证或收取卫生费时,往往因没有及时向暂住人员解释原因且态度粗暴,造成暂住人员的反感和强烈不满。2007年连续发生了由此引起的暂住人口集体上访有4起之多。
(三)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目前全市社区保安由派出所为主管理的3个,镇、派出所联管的4个,其余13个由镇(街道)为主管理,派出所与社区保安“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捆绑式”考核效果不明显,造成责任区民警与保安队员联动不够。
(四)工作待遇和报酬相对较低。客观上讲,目前社区保安队员的工作待遇和报酬比较低,月平均工资一般在800元左右,影响了保安队员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队伍的相对不稳定,也增加了队伍管理难度。另外,社区保安工作任务重、危险性大,但现在尚未建立相配套的保障机制,如社区保安因公牺牲将有什么补偿,社区保安负伤有什么待遇,等等。
二、加强社区保安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能。以我市新成立暂口局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镇(街道)暂口管理机构,切实把暂口管理职能从党委部门分离出来,作为政府机构和公安部门的主要职责。同时,结合在全市全面推开的以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责任制为核心的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新模式,理顺社区保安队伍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可考虑将社区保安队伍中专门从事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人,纳入到镇(街道)政府的暂口管理机构之中,而专门从事巡逻防范一部分人则归入派出所管理之中,通过对保安队伍的再细化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另外,必须坚持保安队伍“二主二辅”的工作职能,避免随意将保安队伍职能移位的现象。要严格保安队伍的使用程序和手续,凡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借用的,属于应急性事务,须经镇(街道)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社区保安大队备案;属于非应急性事务的,必须事先报社区保安大队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用。
(二)提高队伍待遇,落实保障措施。我市目前的社平工资已经达到了2100多元,建议社区保安队员工资和社平工资挂钩,可以设置社平工资的50%作为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超时补贴等根据客观情况再加以调整,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切实调动保安队伍的积极性。关于各级保安队伍经费的承担问题,建议由目前的市、镇、村按40%:40%:20%的比例负担调整为市负担50%、镇负担50%,村负担的20%应该取消,这样更加有利于加强这支队伍的集中管理,减少职能移位现象。同时针对社区保安队伍在日常执行任务中也有危险性的特点,应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如工伤、养老、医疗保险以及相关的抚恤制度等,切实消除社区保安队员的后顾之忧。
(三)加强培训考核,提高队伍素质。社区保安队伍应当是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队伍,因此应从入口上做好把关工作,尽可能多地吸收部队退伍军人或曾经做过联防队员的群众,努力改善队伍组成结构,防止和避免把安排保安人员作为照顾安排就业或落选村干部的现象。要加强保安队伍的培训工作,对保安队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进行系统训练,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细化量化考核标准,通过工作考核,逐步淘汰一批工作责任心差、业务能力弱的队员,将社区保安队伍打造得更有战斗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