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庭院整治长效机制的一点思考
2008-02-26 阅读: 588
对建立庭院整治长效机制的一点思考
市政协周巷镇联络委员会
作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我市从2000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环境整治工作,先后组织实施了以四个全面、四大会战、庭院整治等活动为主要载体的环境整治工程,对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优化人居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2004年以来由市妇联牵头实施的庭院整治活动,通过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了由政府单向运作向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整治模式的转型,并创造性地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引入市场化机制,使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庭院整治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庭院整治活动已成为我市农村和谐建设的重要品牌和文明城市创建的亮点工程和惠民工程。
一、我市前阶段庭院整治工作情况分析
庭院整治是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头戏,通过整治,逐步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改变居住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十分切合环境整治再深化的要求。据统计,目前全市330个行政村中已有329个村创建成为庭院整治示范(合格)村,市、镇两级共投入专项资金8000余万余元,累计分发倡议书等宣传资料28万余份,组织6万余名巾帼志愿者参与整治活动,清理垃圾200多万吨,砌花坛70余万平方米,种植花草400多万株,基本实现了路平、灯明、水清、家洁、院美的整治目标,而且绝大多数村都建立起了市场化运作的长效保洁机制,从根本上改善了创建村的村容村貌。同时,也使广大基层群众看到了政府及村级组织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实效,对干部也给予了更多的信任,促进了干群关系的进一步融洽。
随着庭院整治活动成效的逐步显现,广大群众对庭院整治也寄予了越来越多的期望,希望政府能在更高标准上推动庭院整治创建活动的呼声也日益强烈。从这一层面上分析和思考,当前庭院整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可能会成为影响庭院整治工作长远深入推进的制约因素。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主要表现在二个层面上,首先是社会层面上,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还比较薄弱,乱倒垃圾、乱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不良生活习惯还没有得到很好地改变,肆意毁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的现象仍屡见不鲜;等靠要的思想比较普遍,群众主动配合参与庭院整治意识还不够,特别是规模日益庞大的外来人员群体,居住条件差,大都没有卫生设施,卫生习惯和环境意识淡薄,严重制约了庭院整治长效保洁质量的提高。其次是干部层面上,一些干部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生活中的陋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府没有条件也不应该大包大揽;还有一些干部存在应付思想,认为庭院整治工作是一种应景式活动,只要在检查前突击一下就可以了。种种思想上的偏差,直接影响了庭院整治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是日常监督存在缺位。由物业公司或专业保洁队进行市场化保洁,是当前大多数村所采用的环境整治长效保洁办法,在实际操作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有一些村尽管出足了资金,保洁效果却不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村对物业公司和保洁员采取放任自由的管理方式,一包了之,既缺乏日常监管,也没有形成保洁质量与保洁报酬挂勾的监督激励机制。同时,镇村两级对群众卫生行为缺乏相应的管理办法,如很多镇在80年代就开始推行的“门前三包”责任制,从目前执行的实际效果看,由于日常监督不够到位,加之市容管理的处罚权集中在市级部门,镇村两级对经营户和住户的不良卫生行为缺少应有的约束力,导致“门前三包”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出预期的作用。
三是管理职能缺少整合。无论是从职能定位,还是从考核指标上看,庭院整治都是一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系统性工程,不但包括每家每户房前屋后的整治,而且还包括公共场所的道路硬化、绿化、河道疏浚整治等。当前由于各方面管理力量没有很好地整合,特别是河道污水整治、企业废气排放、村庄内违章建筑治理、外来人口居住环境改善等工作没有同步跟上,使很多工作治标不治本。同时,由于镇级各个管理主体之间责任不够明晰,职能不够明确,涉及部门相对分散、环境整治机构指挥协调乏力,工作中推拉扯皮、缺位、错位的现象也有所发生。
四是整治成本相对偏高。庭院整治工作带来村庄面貌改善的同时,也给很多村带来了比较沉重的经济负担。以周巷为例,各村(社区)庭院整治的基础运行成本平均每年至少要在6万元以上,其中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村平均成本13万元,实行传统运作方式的村平均成本5万元,再加上植绿护绿、公共部位整治、垃圾清运、乱涂写乱张贴清除等,资金投入更是巨大,整治费用成为重大开支项目,占村级总支出相当大的比重。如周巷的周西社区年收入110万元左右,在册人口近7000人,做证外来人口近8500人,环境整治年投入达到45万元左右(不包括硬件投入),通过复评,根据市奖励补助政策,按在册人口数补助每人10元/年,外来人口每人5元/年,市镇两级财政补助23万元,社区尚需支出22万元。特别是对很多经济相对薄弱的村而言,上级的各类补助仍然是杯水车薪,为此,许多村干部普遍感到经济压力日益加重。
二、对建立庭院整治长效机制的一点思考
全面建设小康、创建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任务。从构建和谐社会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环境要求出发,庭院整治是切合人民群众需求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庭院整治工作要取得实效,关键是要转变公众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首先要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力度,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窗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事例,对不文明行为要公开亮相曝光,大力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在全社会营造主动参与庭院整治、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其次,要按照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破坏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经营户和住户,要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和罚款等处罚。为确保对违规行为的及时有效处理,建议通过市级职能部门授权等方式,赋予镇级有关部门相应的行政执法权,改变当前“看得见的管不着”的管理弊端。
(二)要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庭院整治考评制度。一要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市级层面上,要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制度,更加注重平时考核和暗访结果的科学运用;镇级层面上,要通过村与村之间互评、老百姓打分、主管部门明查暗访,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群众组成的环保志愿者队伍的不定期督查,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二要建立完善量化考核机制。各镇、街道一方面要强化环境整治涉及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并与年终奖金挂钩,另一方面,要把庭院整治工作列入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考核分值,各村要通过建立评定等级、评定结果与保洁员、村干部年终工资奖金挂钩的考核制度,对于工作不力、考核不及格的村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实行奖罚分明。
(三)要整合管理力量,进一步健全庭院整治联动机制。当前,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等途径,进一步整合城建、环保、环卫、城管、外口管理、水利等工作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议市政府要深化改革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尽可能地把分散在镇级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能,统一纳入环境整治办公室集中行使,实现“一个口子”管理模式,切实改变“政出多门”的弊端。目前要针对外口租住地“脏乱差”的问题,通过建设标准化的外口公寓、外口集中居住点等形式,逐步引导他们从分落散居向集中居住过渡,并且要布点配套建设公共厕所,解决他们的“出路”问题,同时城建(土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零散的出租房屋也要加强监管,特别是要抓好卫生配套设施等方面的检查把关,对于未建卫生设施的房屋一律不得出租。
(四)要保障经费支撑,进一步加大庭院整治投入力度。庭院整治工作是一项得到基层干部群众大力支持和欢迎的实事工程、民心工程。针对当前村级基层资金压力较大的现实情况,建议市政府,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庭院整治工作的奖励补助力度,特别是出台外来人口补助标准与本地人口的同等政策。另一方面,要研究制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措施,广泛开辟增收渠道,进一步扩大村级收入来源和发展路子,从而保障庭院整治长效运行和工作的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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