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2009-02-10 阅读: 11762

关于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民盟慈溪市总支部

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社区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是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也是“三农”工作的重大拓展。
一、我市农村社区建设现状
2003年起,我市在宗汉街道庙山村开始了农村社区化管理试点工作,对农村社区建设作了最初的探索。2007年,根据民政部、省和宁波市的总体部署,将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列入全市改革创新工作重点和今后五年的重要工作任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整合村级资源,强化社区服务,深化村民自治。两年来,全市56个农村社区试点村建设开局良好。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全体村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设置了“一个建制行政村建立一个社区”的定位模式,创建了“1+3+N”服务模式。“1”即充分利用和整合村级现有各类资源,建立一个内外设施相对完备、服务功能相对集中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即完善公共服务、农村社区互助服务和农村社区市场服务等三大类服务体系;“N”即推行农村社区行政服务项目“一站式”窗口办理和村民公共事务全程代理服务等多种服务。探索建立了“片区管理”、“邻里守望”、“村和谐促进会”、“小墙热线”等新老村民融合的社区治理机制;引导产业特色村建立了葡萄、杨梅、蔬菜、服装等专业性经济组织,开展互助服务;并以剪纸协会、戏曲票友会、“俏姐妹”俱乐部、老年协会等为载体,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建立便民小超市、“流动邮政窗口”、农资超市等农村社区便利服务,均发挥了明显的社会效益。通过试点社区几年的实践,基本走出了以完善社区服务网络为中心,以多种方式来满足村民需求、协调新老村民矛盾这样一条带有自己特色的道路,为我市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经验和样板。
二、我市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观念的滞后,与农村社区建设还不相适应。表现为部分镇村干部及村民思想认识的滞后。一些镇级层面的领导,对农村社区建设内涵及其与新农村建设关系认识还不够到位,尚未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列入党委、政府农村重点工作序列,职责不清,任务难落实;一些村干部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工作积极性不高,创新服务意识不强;广大村民虽然主观上都有着提高生活品质的强烈愿望,但真正能主动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却普遍不高,不少村民认为建设农村社区是政府的事,跟自己关系不大。社区的归属感不强,要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难度较大。
(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约束,与农村社区建设还不相适应。由于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存在农与非农两种户籍制度,不少政策都是在城乡分割、以城为主的基础上制定的,存在着较大的政策差异性,农村公共服务如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以及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便民服务资源相对比较薄弱,与农民快速增长和日趋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这些城乡有别的制度分割,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建设农村社区的主要障碍。
(三)村庄的分散性和基础设施的不平衡性,与农村社区建设还不相适应。经过前几年的行政村撤并和村庄整治建设,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但由于现有行政村区域范围大,每个行政村平均有自然村3个,自然村落分散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性改观,使社区公共服务覆盖面和辐射效果受到影响,不利于社区村民通过经常性互动培育共同的社区意识。各地的村庄基础建设水平也不平衡,至今,我市尚有一百多个自然村自2000年以来没有进行过电网改造,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当薄弱,大多数村无排污设施。这些都给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带来了困难。
(四)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的制约,与农村社区建设还不相适应。一是资金制约。一方面建立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的条件尚不成熟,村级公共设施建设资金完全由财政承担还不现实;另一方面,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差距较大,经济较薄弱的市级财政补助村尚有60多个,发展缺乏后劲,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非常突出。二是土地制约。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政府每年建设用地指标有限,很多建设规划难以落实,影响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三是人才制约。在农村开展社区化管理和服务对于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和实践,村干部普遍缺乏现代社区建设理念和管理知识。农村基层干部待遇偏低、成长环境较差,要长期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加入“村官”队伍也比较困难。另外,快速增长的外来人口,给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带来了新的难题。
三、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步骤,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它标志着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和管理体制新一轮重大变革的开始。建议市委、市政府要切实做好组织推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综合协调工作,完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关部门通过“与村结对、共驻共建”,加强对结对村的服务与指导,利用自身优势,从资金、物资、人才上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党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一同部署、一起考核、整体推进。要建立科学的农村社区建设绩效评估机制,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工作成绩以及村干部报酬挂钩。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各镇(街道)负责、行政村主导、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二)建立投入机制,增强社区发展动力
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努力破解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土地等要素制约,增强社区发展动力。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特别是对集体经济薄弱村和建设任务相对较重、难度较大的村,通过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二、三产用房建设,政府要在土地规划、用地指标、管理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完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调动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提高政府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积极探索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多种投资融资模式,加快城乡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优惠政策,广泛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三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兴办为社区产业发展配套的各种项目,并通过物业出租、委托经营、承包租赁等形式,广辟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鼓励村集体利用留用地发展村级物业经济,利用集体所有农地、农业生态等资源,采取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农业基地开发、休闲旅游业等二三产业项目建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经济发展优势。四是加快出台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保政策,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出台农村宅基地置换流转政策,推进农村社区集中居住区建设;盘活村级非建设用地,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社区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三)统筹城乡规划,加强社区基础建设
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中心城市、四片区、中心镇、中心村为建设重点,完善市域统筹、乡镇组团、中心村集聚为主要内容的城乡规划体系。采取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保护文化村、改造城中村的途径办法,加快推进中心村和农村集聚点建设步伐。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路网、电网、信息网、供水网、污水处理网,使全市农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村级河道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生态化处理。同时,充分利用和整合村级现有各类资源,因地制宜建造标准厂房、农民公寓等,并建立内外设施相对完备、服务功能相对集中、设有“三室三站两中心一校一场所”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全面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四)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社区服务功能
转变传统村落管理方式,总结推广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和城市社区成功经验,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理念,健全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社会化服务三大服务体系,要按“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群众有需求、干部有服务”的目标,高水准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建设,形成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各类专项服务网络,提升农村社区服务功能。整合农村社区服务资源配置,在开展社区“一站式”公共服务的同时,发展提升农村社区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教育文化、购物服务、治安管理、防灾减灾等各项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残)服务”、“流动邮政进社区便民服务”、“产业专业协会为促农民增收服务”、“弘扬民间艺术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服务”等社区服务活动。创建能促进新老村民和谐相处的融合性组织,创新提升村民自治能力的社区管理模式等,增强村民对农村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要加强农村社区服务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民主评议、工资待遇、保险、奖惩、培训管理等制度,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五)健全自治机制,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
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把农村社区建设列入村级“一事一议”范围,让村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激发基层群众的政治热情,强化他们对自身利益与社区整体利益相关性的认识,从而进一步调动其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广泛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活动,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着力推广民主恳谈、民情沟通、民主听政等民主管理方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维护好社区村民的合法权益。以“平安村”创建为载体,建立“一村一警”的长效警民联系制度,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大调解机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完善农村社区法律援助点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活动,发挥民间治安联防作用,创建农村社区安全环境,扎实推进社区平安建设,确保农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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