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慈溪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2018-03-15 阅读: 21877

(2017年2月7日在政协第十一届慈溪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何月祥

各位委员:

  我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慈溪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聚焦慈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服务大局,尽心履职,共提出提案1943件,经审查立案1790件。其中党派、团体、界别、委组集体提案154件,委员提案1636件。经与提案者协商,并案63件。未予立案的101件,已通过委员来信或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等形式作了处理。

  提案分别送交90多个部门和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其中,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24件,占23.7%;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1164件,占65.0%;对因受条件限制未能采纳或留作参考的202件提案,承办单位也认真地作了说明。共收到提案办理反馈意见表1790件,其中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分别为1660件和1504件;基本满意的,分别为129件和281件;不满意的5件。对提案者反馈不满意的办理件,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府督查室商请相关承办单位作了重新办理。

  总体来看,这些提案涉及领域广泛,研究分析深入,所提建议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提案者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措施的落地见效和人们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夯实基础,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提高提案办理效率,每年结合实际对提案办理系统进行修改完善,特别是2014年对提案办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增加了委员网上提案提交、办理意见反馈、办理情况跟踪、提案细节浏览等相关功能。在此基础上,2015年实现市委系统提案的网上直接交办功能,并首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案预交办,进一步缩短了前期工作时间,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典型示范和引领。根据市政协有关提案工作评选表彰的实施细则,每年组织优秀提案评比,按立案提案5%的数量确定年度优秀提案,十届政协共评选出91件优秀提案。开展“百件优秀提案办理汇编”工作,在十届三次会议的366件提案中,选择100件提案质量和办理相对较好的提案在委员提案履职平台里公布,供委员参考借鉴。三是形成提案督办的合力。2015年开始,市委系统提案交由市委办督查,改变以往由市政协提案委直接与市委部门联系沟通的做法,进一步规范了提案办理督查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通过编发办理情况通报、电话联系沟通等方式,各提案承办单位重视程度和办理效率较以往有较大提高,有效推进了有关工作的开展。此外,每年在全会结束后,选择若干具有典型意义的提案,形成提案摘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阅,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批示,督促部门落实办理。五年来,共编发提案摘报46期。

  十届政协的提案工作在领导重视、各方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提案建议的采纳率从86.1%逐年上升到89.6%。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做好提案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发挥政协整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必须务实创新,努力实现提案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服务从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制度从柔性向刚性转变;必须把握提案工作“提、立、办、督”的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巩固和营造提案工作的良好格局和氛围。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我市提案工作与形势发展以及委员们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提案整体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尤其是高质量提案数量还不多;提案办理的督办和落实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提案工作的信息化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提案的宣传还需要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新一届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

  各位委员,在新一届政协任期内,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领会和深刻把握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组织开展提案办理协商作为推动提案工作新发展,展现提案工作新作为的主抓手,为提高政协履职成效,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新贡献。为此,我们建议: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办理协商取得实效的基础,直接体现了政协参政议政水平。要加强学习。今年是十一届政协履职的起始之年,全体委员特别是新委员要全面准确、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央、省、宁波市委和我市关于提案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新时期提案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新规律,准确掌握提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基本规则和基本方法,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水平。要知情明政。注重将政协各类调研、视察等活动与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结合起来,继续强化提案征集服务和选题引导,鼓励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围绕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法治建设、民生改善等问题与有关部门开展协商,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提高质量。引导委员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各界呼声,力争形成一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为党政部门提供参考、解决问题的高质量提案。

  (二)抓好制度落实,提升“三化”水平

  健全制度机制、完善规范程序是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的根本保障。要适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结合提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提案的提出、审查、办理、答复、反馈等各个环节,不断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提案综合考评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规范评优标准,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各主体力量的作用。要完善提案审查立案机制。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之间的关系,坚持数量合理、质量提升,

在尊重和保护委员民主权利,加强协商沟通的同时,加大提案审查把关力度,稳步提高提案“撤、并、转”比例。要认真学习上级政协修订后的提案审查《细则》,结合实际加以执行。要建立提案办理协商配套制度。贯彻落实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文件精神以及宁波政协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细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积极争取党政部门支持,不断扩大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认知度、影响力。

  (三)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督办活动是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实效的根本要求。要推进高层次办理协商。在现有市政协领导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提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继续扩大高层次办理协商的范围,拓展高层次协商办理的覆盖面,丰富高层次协商办理形式,让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发挥出最大效益。要完善常委会集中评议重点提案和“回头看”工作,把事关党政全局、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建议措施可行的重要提案列入评议活动范畴,把协商重点放在承诺事项的落实兑现上,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B类提案上,打通提案办理的“最后一公里”,使这项工作更富有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要推进联合督办。坚持以强化政策制度为保障,逐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和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完善提案共同交办、协商督办、办理公开等重要工作。特别是对所提意见和建议因受当时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要以后解决的C类提案,以及所提意见和建议无法解决或留作参考的D类提案,督促有关办理单位及时向委员做好解释说明。

  (四)积极探索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创新是推动提案办理协商深入开展的不竭动力。要及时查漏补缺。坚持实事求是、拉高标杆,向先进兄弟县市区政协的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学习,增强补齐提案工作短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提、立、办、督、评”五个环节,全面梳理,查找提案工作短板,提出补齐短板的对策措施,着力提高政协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要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探索网络议政协商等新形式,继续修改完善提案网上办理系统,视情增加交流互动功能和大数据分析功能,适时开发提案网上办理手机APP(客户端),使委员更加便捷地运用提案网络办理系统提出提案诉求、反馈办理意见,不断提高办理协商实效。要加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加强重点提案、典型提案办理协商过程和成效的宣传,创新报道形式,扩大宣传密度;要借助网络等新媒

在尊重和保护委员民主权利,加强协商沟通的同时,加大提案审查把关力度,稳步提高提案“撤、并、转”比例。要认真学习上级政协修订后的提案审查《细则》,结合实际加以执行。要建立提案办理协商配套制度。贯彻落实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文件精神以及宁波政协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细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积极争取党政部门支持,不断扩大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认知度、影响力。

  (三)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督办活动是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实效的根本要求。要推进高层次办理协商。在现有市政协领导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提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继续扩大高层次办理协商的范围,拓展高层次协商办理的覆盖面,丰富高层次协商办理形式,让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发挥出最大效益。要完善常委会集中评议重点提案和“回头看”工作,把事关党政全局、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建议措施可行的重要提案列入评议活动范畴,把协商重点放在承诺事项的落实兑现上,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B类提案上,打通提案办理的“最后一公里”,使这项工作更富有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要推进联合督办。坚持以强化政策制度为保障,逐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和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完善提案共同交办、协商督办、办理公开等重要工作。特别是对所提意见和建议因受当时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要以后解决的C类提案,以及所提意见和建议无法解决或留作参考的D类提案,督促有关办理单位及时向委员做好解释说明。

  (四)积极探索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创新是推动提案办理协商深入开展的不竭动力。要及时查漏补缺。坚持实事求是、拉高标杆,向先进兄弟县市区政协的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学习,增强补齐提案工作短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提、立、办、督、评”五个环节,全面梳理,查找提案工作短板,提出补齐短板的对策措施,着力提高政协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要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探索网络议政协商等新形式,继续修改完善提案网上办理系统,视情增加交流互动功能和大数据分析功能,适时开发提案网上办理手机APP(客户端),使委员更加便捷地运用提案网络办理系统提出提案诉求、反馈办理意见,不断提高办理协商实效。要加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加强重点提案、典型提案办理协商过程和成效的宣传,创新报道形式,扩大宣传密度;要借助网络等新媒

在尊重和保护委员民主权利,加强协商沟通的同时,加大提案审查把关力度,稳步提高提案“撤、并、转”比例。要认真学习上级政协修订后的提案审查《细则》,结合实际加以执行。要建立提案办理协商配套制度。贯彻落实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文件精神以及宁波政协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细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积极争取党政部门支持,不断扩大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认知度、影响力。

  (三)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督办活动是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实效的根本要求。要推进高层次办理协商。在现有市政协领导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提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继续扩大高层次办理协商的范围,拓展高层次协商办理的覆盖面,丰富高层次协商办理形式,让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发挥出最大效益。要完善常委会集中评议重点提案和“回头看”工作,把事关党政全局、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建议措施可行的重要提案列入评议活动范畴,把协商重点放在承诺事项的落实兑现上,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B类提案上,打通提案办理的“最后一公里”,使这项工作更富有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要推进联合督办。坚持以强化政策制度为保障,逐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和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完善提案共同交办、协商督办、办理公开等重要工作。特别是对所提意见和建议因受当时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要以后解决的C类提案,以及所提意见和建议无法解决或留作参考的D类提案,督促有关办理单位及时向委员做好解释说明。

  (四)积极探索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创新是推动提案办理协商深入开展的不竭动力。要及时查漏补缺。坚持实事求是、拉高标杆,向先进兄弟县市区政协的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学习,增强补齐提案工作短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提、立、办、督、评”五个环节,全面梳理,查找提案工作短板,提出补齐短板的对策措施,着力提高政协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要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探索网络议政协商等新形式,继续修改完善提案网上办理系统,视情增加交流互动功能和大数据分析功能,适时开发提案网上办理手机APP(客户端),使委员更加便捷地运用提案网络办理系统提出提案诉求、反馈办理意见,不断提高办理协商实效。要加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加强重点提案、典型提案办理协商过程和成效的宣传,创新报道形式,扩大宣传密度;要借助网络等新媒体,提高提案办理协商的公众参与度,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在创新驱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委员们围绕创业创新、实体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扶持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如结合引导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案的办理,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慈溪市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三年行动计划》和《关于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扶持政策》,并专门组织召开全市企业上市工作会议,在培育挂牌上市后备企业、破解上市障碍、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工作创新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委员们提出的关于化解担保链风险的提案,有效助推了相关担保扶持政策的调整完善。有关完善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建议,被市委组织部等提案承办单位体现在具体工作之中。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创建国家级孵化器的建议》,市科技局在相关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予以落实。关于推动我市物

流业发展、重视和支持中心城区都市型工业发展等提案建议,被吸纳到出台的政策文件中。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农产品检测战略联盟体系的建议》,市农业局切实抓好相关落实工作,检测联盟体系在当年度就建成投用。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现代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的提案,在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防灾技术保障和预警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委员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产业兼并重组、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规范“民间借贷”等提案,经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认真办理,相关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方面,委员们就公共交通发展、法治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推进了相关工作的实施。如市政府高度重视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的建议》,市长亲自领办,在深入调研、广泛研讨的基础上,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突出重点,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拟定我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试点方案,并编制《慈溪市公共自行车专项规划》,目前一期、二期项目已投放2000辆公共自行车,极大满足了群众绿色出行的需求。委员们提出的关于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两网融合”工作的提案建议,市委政法委积极采纳,成为我市统筹协调推进“两网融合”试点工作的重要参考。针对关于进一步发展社会组织的提案建议,市民政局在社会组织发展空间、能力建设等方面拟定了相关办法。针对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园安全工作的提案建议,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了相关措施的落实。委员提出的关于实现安置房社会化保障等建议,为我市安置房源市场化改革初步方案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统筹城乡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方面,委员们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旅游事业发展等方面问题,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如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的建议》,相关内容被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吸纳到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配套政策之中。有关实施垃圾分类的提案建议,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的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运行水平、强化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等方面,起到积极助推作用。委员提出的《关于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的相关建议》,被市政府制定出台的有关文件所吸纳。关于加快我市特色小镇培育的提案提出的“五个一”建议,市发展改革局在特色小镇政策拟定和培育创建过程中予以全面吸收,相关工作取得了

阶段性成效。市旅游局积极采纳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民宿经济发展的建议,制订多项措施切实推进民宿经济发展。此外,针对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南部沿山精品线建设等提案建议,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办等部门也在具体工作中积极研究落实,使我们的城市建设更具魅力。

  在发展社会事业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委员们聚焦医疗、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少意见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采纳。如委员们连续几年提出关于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系列提案,为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探索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加强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资金保障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针对创新构建我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等建议,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加大了相关工作力度。根据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和其他有关加大农村卫生院扶持力度的建议,市政府出台了《慈溪市村级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针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民营医院发展政策意见的建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帮助民营医院落实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业务建设等方面作出进一步努力。关于打造慈溪职业教育新高地的提案建议,市教育局扎实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此外,对委员们关注的文化建设、全民健身等民生问题,市文广局等各承办单位均给予了重点关注,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五水共治”、空气雾霾治理、土地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如根据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饮用水库环境与植被保护的建议》,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慈溪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制定了2016年-2017年饮用水源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农业农村组提出的《关于合力防治农地污染的建议》,市级有关部门从建立健全农地污染监管体系、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等方面作了回应。针对委员们提出关于水环境治理的系列提案,市水治办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出台了《全市“河长制”扩面提升工作实施意见》,有力助推我市“八大专项整治行动”和“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的开

展。有关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油改气”的提案建议,在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中得到采纳和体现。结合治理空气污染等提案的办理,市环保局制定相关政策,多措并举,全面开展了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等。

  市委、市政府一如既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在每年的全市提案议案交办会议上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沟通协商,积极采纳提案建议。如市公安局等提案承办单位按照要求,每年制定提案办理方案,有效促进了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住建局等单位在办理提案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委员进行“集体面对面”沟通协商,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进一步推进了相关提案建议的落实。

  二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一项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来抓,将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推动提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提案质量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届初,对全体委员特别是新委员进行提案业务知识的培训,帮助委员增强提案质量意识,掌握撰写提案的基本要求。届中,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任务。如2013年召开全市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总结探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经验;2015年,召开提案质量交流座谈会,相互交流提高提案质量的思考和建议。届末,着手整理编写《提案工作资料选编》,为新一届委员提供参考。二是加强会前提案质量的把关和服务。组织委员参加各类经济社会形势报告会、政情交流会和各种专题座谈会、约见约谈会、通报会等,帮助委员深入了解政情、市情、民情,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第一手资料;每年通过报纸、电视、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并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各承办单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整理印发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引导委员增强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集体提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视发挥各

民主党派、团体、界别和政协专委会的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大专题调研、视察考察、党派团体活动的成果转化,使更多集体智慧转化为高质量的集体提案。本届以来,集体提案占全部提案的比重达到8.6%,较九届政协有了一定程度提升。三是加强提案审查和交办工作。严格按照《政协慈溪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初审、复审和会审的提案“三审”制度。特别是在大会期间邀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提前介入,共同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初审,不断加大了“撤、并、转”的工作力度。五年来,提案立案率从开始的98.5%逐年下降到84.9%,并案率从无到有提高到10.74%,提案建议的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此外,继续完善提案交办工作,探索设立预交办环节,切实提高交办准确率;2012年开始,首次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全市提案议案交办工作会议。四是加强重点提案的筛选工作。根据重点提案产生办法,市政协提案委每年在大量梳理分析和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按提案立案数量5%的比例提出重点提案备选参考目录,并提前通过各专委会分别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然后再形成建议方案提交主席会议,确保重点提案的质量。

  (二)健全机制,积极推进工作创新

  一是完善办理协商制度体系。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修改完善了《政协慈溪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政协慈溪市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立案、重点提案产生和督办、提案工作评选表彰的实施细则》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提案办理协商各个环节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市政府向市政协常委会定期通报、提案委定期汇报制度,让委员们及时了解提案办理进展情况,使提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务实。二是探索实施常委会集中评议重点提案制度。2013年,拟定市政协常委会议集中评议重点提案实施方案,并在市政协十届八次常委会上,首次尝试对当年度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集中评议。2014年开始,针对单纯评议书面办理情况效果不理想的状况,增加了会前组织常委分组视察的环节,会上先由提案主办单位作办理情况通报,然后由各评议组组长发表意见,最后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现场打分,评议结果当场公布,切实提高了评议实效。市政协常委会议集中评议重点提案的做法,得到了宁波市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建立重点提案“回头看”制度。每年对上年度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照部门办理中作出的承诺,到现场查看实际效果,并组织委员开展讨论,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以建议案或社情民意专报的形式报市委、市政府,使提案建议进一步得到落实。五年来,共组织召开“回头看”视察和协商座谈会17次。四

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制度。每年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全体分管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和相关重要提案,由市委分管领导根据内容领办有关重点提案。根据要求,承办单位制定的重点提案办理方案、办理书面答复文件等都需经提案领办市领导审核。五年来,共协调落实市委领导领办重点提案2件,市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25件。特别是近几年来,每年都有一件重点提案由市长亲自领办。

  (三)注重协商,切实增强办理实效

  一是不断扩大提案办理协商参与面。落实主席会议和分管副主席分工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每年组织召开重点提案办理专题协商会和协商座谈会,由提案者与主办单位面对面开展协商座谈,并邀请其他相关提案委员共同参与,市委、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到会听取意见并提出具体意见。五年来,共召开专题协商会和协商座谈会35次,邀请相关提案委员参与协商139人次,效果显著。此外,每年政协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常委会议以及其他调研视察活动,都邀请议题相关的提案委员参加协商讨论,极大激发了提案办理协商的工作活力。二是不断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的协商沟通。定期走访部分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大户单位,详细了解提案办理的进展落实情况和委员意见,切实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特别是对提案承办数量较多的单位,由于工作量大,任务重,我们在提案交办后进行重点走访,通过相互交流,达成共识、明确方向、形成合力,帮助实现提案办理和日常业务工作的“双赢”,真正发挥出提案的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提案主办单位在“办前、办中、办后”加强与委员的协商沟通,鼓励通过同类提案现场办理、“集体面对面”、“打包办理”等协商形式,减少办理单位工作量,提高提案建议的办理实效。三是引导委员全程参与提案工作。在提案办理的各个环节,注重听取和吸收委员的意见建议。加大提案初审阶段的咨询协商力度,对一些内容不完善的提案,及时联系委员进行修改;对案由和内容相近的提案,在征求委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并案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提案,向委员做好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提案筛选阶段的协商沟通,在重点提案确定后,联系提案委员对内容补充完善,提高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如去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饮用水库周边植被和环境保护的建议》,我们结合慈溪实际,与委员和办理单位进行了多次沟通,使提案建议更加贴近实际,推动了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此外,在选择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时,也注重征求主办单位和提案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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