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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6期(总第6期)
2017-05-11 阅读: 12003
 
政协委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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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6期)
 


 


 慈溪市政协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五水共治”委员反映专辑之四:关于加强古村落溪水源头保护的建议
     
  据市政协金珠群委员反映,龙山镇筋竹村位于我市东部,村内登山步道一侧的小溪流水潺潺,风景优美。但目前这条小溪混浊不清,污染严重,溪边的村级公厕粪水直流,虽建有小块湿地进行净化,但从实际情况看,效果甚微,溪边还有部分村民随意洗涮,污水径直流入溪中。据了解,在我市沿山的一些古村落,如方家河头村等,部分村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仍较为薄弱,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的现象仍然存在,村内河(溪)水仍受到污染。
  为此,建议:在全省大力开展“五水共治”的氛围下,要进一步加强古村落河(溪)水的源头管理,及时整改不达标排放公厕等污染源,并通过多种宣传手段提升村民水环境保护意识,做到全民参与全民管护,给我们慈溪人民留一口清洌甘甜的泉水。

关于加大对非法电鱼行为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
     
  据市政协周立煊委员反映,当前,是各种野生鱼类、虾类生长和繁殖的季节,然而在我市的一些河道、池塘、沟渠使用电瓶非法捕鱼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关系到捕鱼者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危害野生水域的生态平衡,更与全面开展的“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活动格格不入,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据了解,电鱼人员大多是农民、外来务工者,安全意识薄弱,使用的简易捕鱼器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大,操作中容易危及自身和周边人的人身安全。同时,由于输出的电流电压较高,足以将大鱼电晕,小鱼电死,受电击后,即使侥幸逃脱,其生殖系统也会遭到破坏,对水中的鱼卵也会带来损伤。这种“灭绝式”的捕捞方式,严重危害了水中鱼虾类、贝壳螺蛳以及微小生物等生长繁殖,导致局部水域生物链条断裂、生态环境遭受人为的破坏。
  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联合执法体制。明确执法主体,采取有力的监管协调和治理措施,建立公安派出所、渔政、水利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突击排查相结合,加大对重点水域的巡查频率,严厉查处电力捕鱼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的安全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使每个人充分认识到使用电瓶捕鱼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会对生态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突出长效监管。发动群众,加大对非法电鱼户的摸底排查,实行群众有奖举报机制,电捕鱼一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让非法电鱼者无地立足、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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