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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4期(总第4期)
2017-03-31 阅读: 12054
 
政协委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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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期)
 



 慈溪市政协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必须保留原有的风貌特色
     
  据市政协成国锋委员反映,以前在环境整治过程中,一些地方简单求快,把原有的特色风貌整治掉了,这既对群众宜居宜业不利,也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应引起重视。
  一是乡土风情意识淡薄。在整治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原有的河流、道路、房屋、树木,对原来的历史文化沿革不甚了解,追求表面的业绩,急功近利,使一些原有的乡土文化和特色风貌遭受破坏。
二是城镇规划引导滞后。有的地方在整治过程中,没有根据本地特色制订规划,没有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的镇为了交通道路的建设,把村庄内的小沟小河填满,失去了原有的乡土风情。
  三是有关部门把关不严。有的把原来大片成林的树砍掉,把原有的宗祠拆掉,一个原来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变得城镇不像城镇,农村不像农村。
  鉴于此,建议在今后的小城镇综合整治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了解历史沿革成因,保留原有的风貌特色。
  一是推进梳理式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既要强化物理空间环境修理整治,也要加强文化等软环境的修复和修补,从长远的居住环境考虑,多些“微改造”,少些“大拆建”,以梳理式修补村落空间,补充完善功能设施,修复生态环境。涉及填河筑路,须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
  二是因地制宜搞好规划。科学编制综合环境整治规划,并虚心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真正使群众在环境治理中得到实惠。
  三是保持原有村落风貌。加强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生态河道的保护修缮,传承城镇文脉和历史记忆,彰显特色,保持原有风貌。强化城镇重点区域、街头广场、街景立面等节点区段的设计引导。挖掘本土文化底蕴,努力打造有记忆的村落和有故事的小镇。

        关于我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据市政协教文卫体和文史资料委员会教育组孙剑波委员反映,虽然我市已经创建为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市域北部的平原地区,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推进力度不够;二是小流域治理、新村建设等项目在规划时缺少旅游元素;三是农村绿化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短板,村民的植树绿化意识淡薄,绿色绿色庭院创建不足。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规划,提升整体建设水平。市级相关部门要立足长远、着眼全市域,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规划,不留死角,不让一个地方掉队。
  二是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催发内生力量。通过资金补助等手段,鼓励群众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争创绿色庭院家庭,把群众参与的内动力发挥出来。
  三是突出打造乡村绿色景观,变短板为长板。精心设计进村道路风景林使之成为村庄的特色与标记;回归自然建设河道两旁生态林,包括与水共生的水养植物;利用闲置土地或者废弃地块建造供村民休憩娱乐的亭子、长廊等,辅之以绿树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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