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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和谐企业创建情况的专题视察报告
2009-12-22 阅读: 12111
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4月份,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开展了对我市和谐企业创建情况的专题视察。期间,委员们听取了市和谐企业创建办和6个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情况介绍,分别召开了部分镇(街道)负责人、村干部、企业家、职工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同时赴杭州湾新区听取了经济开发区的情况通报,实地视察了华联电子、皮尔轴承、海歌电器、新海电气、妈咪宝等5家企业的创建工作,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分析。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认为,和谐企业创建作为我市一项创新性、特色性工作,自去年9月份启动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下,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有关企业的积极参与,已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市共有3500多家企业参加了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其中首批申报市、镇、村级和谐企业的分别有269家、721家和776家,评选出2007年度市级和谐企业104家,完成了第一年全市企业创建面不少于应创企业20%的工作任务。
  通过和谐企业的创建,推动了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关系和社会关系,实现了企业、职工、社会三者利益逐步协调均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关系相对统一的目标。劳动关系更趋和谐,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 2007年底,全市已有11706家企业与421445名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有5119家企业与25万职工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500万以上规模企业签订率达95%以上,中小企业也达90%以上;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有了一定增长,我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7381元,比2006年增长19.1%;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明显提高,2007年年底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累计参保人数分别达25.1万人、12.1万人、25.8万人、10.1万人、12.1万人,比2006年分别增长了16.8%、22.4%、40.3%、11.7%和806%;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了23.5%,劳动争议案件由2006年的3843件下降到2007年的3768件,减少1.95%,是宁波市劳动争议案件唯一减少的县(市)。生产与环境呈现出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2007年,全市工业领域中的六大支柱行业,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29.11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64.9%,而同期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1.8%和11%;因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问题引起的信访事件与2006年相比下降了14%;职工生产生活环境也得到较大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工作环境满意率高达86.5%,春节后外来职工的返工率由过去的85%提高到了95%。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2007年全市有1167家企业与308个行政村实行村企结对,落实帮扶资金7187万元;企业内部职工互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共建立互助基金120个,累计金额达到了637万元,资助职工人数超过2000人。企业竞争能力不断增强。2007年,全市179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967.17亿元,比上年增长20.8%,实现利税总额61.73亿元,同比增长27.3%;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为19.2%,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达到23%。和谐企业的创建,促进了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了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
  在充分肯定前阶段我市和谐企业创建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第一,思想认识尚未到位。一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有偏差。主要表现为,有的在思想上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停留在一般的工作部署和落实上;有的在具体操作上对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感到厌烦,对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创建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甚至信心不足。二是部分企业经营者创建主体意识还较弱。部分企业经营者没有把和谐企业创建提高到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高度来认识,对于提高经营成本搞创建有许多思想顾虑,总感觉迫不得已、得不偿失,主动申报创建的积极性不很高。同时,又担心不开展创建工作就不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三是部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淡薄。相当部分职工缺乏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意识还不强,偏重于享受权利、得到实惠。如大部分外来职工不愿意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既不愿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还希望把企业应交的部分作为现金福利直接发放到个人,使许多企业经营者左右为难。
  第二,工作不平衡性较大。一是镇(街道)之间的不平衡性。大部分镇(街道)的创建工作力度大,企业参与积极性高,通过初评的创建达标企业数量也较多,但有一些镇(街道)缺乏工作主动性,或疏于指导,不但申报企业少,创建达标企业更少。二是行业之间的不平衡性。目前我市工业企业的创建工作推进速度较快,但其它行业企业的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有些行业系统宣传发动不够到位,企业对创建工作了解不多、甚至不知情;有的行业系统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方案还不够具体完善,工作开展有难度;有些行业系统仅在市级层面或个别少数企业中组织实施,影响了全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企业之间的不平衡性。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工作相对积极主动,但大量中小企业尚处于观望阶段,部分中小企业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大部分小企业根本不想创建。究其原因,既有工作整体安排、有序推进的考虑,又有前面所讲的思想认识上的不足,还有一些工作机制上的制约因素,这也是今后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三,实施方案有待于优化。一是创建标准与我市企业实际贴得不紧。基层普遍反映目前市级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只为重点企业“量身定做”,如果“一把尺子量到底”,我市大量的中小企业很难参与到市级层面的创建中来;部分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创建标准既缺乏本级本行业特色,又没有对市级创建标准起到应有的深化作用。二是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除工业企业评估体系比较具体明确外,部分其他行业的测评细则尚不完善,基层和一些行业企业开展具体操作有难度;除少数试点村外,一些地方村级和谐企业创建标准和评估体系还不够简要明了。三是考评办法尚欠科学合理。目前采取集中统一的考评方式,容易使创建成为一项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与创建活动的经常性、基础性要求不相适应,也不能反映动态连续的过程。此外,对企业创建工作进行规范是必要的,但有程序化、复杂化的倾向,基层反映,创建企业仅案卷资料准备达二三十卷之多,比创“名牌”还要复杂,相当于“质量标准体系”认证。
  第四,职能部门作用发挥有所欠缺。一是横向联系还不够紧密。虽然各级各部门都抽调人员组成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但就实际工作而言,各职能部门之间联系还不十分紧密,相互通报工作情况、主动配合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地方甚至有分管领导和主要职能部门逐步包办的趋势,工作合力尚未真正形成。二是纵向指导还不够到位。在创建和谐企业这一全新的课题面前,很多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迫切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给予面对面精心指导,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行政管理方式转变和工作作风改进还不很快,仍然用检查考核来代替平时指导,影响工作效率和政府形象。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力度。在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向纵深推进,尤其是大量中小企业即将加入创建队伍之际,工作力度特别是组织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切忌“一阵风”。一是突出镇(街道)的创建职能。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全市各地要进一步树立好“第一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创建职责。市和谐企业办要对镇(街道)的创建组织建立、制度落实、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提出强化镇(街道)创建职能的有效措施。二是加强市级相关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要进一步发挥好市和谐企业办的职能,加强联系协调,既要把创建工作的教育培训、指导服务、检查督查、责任考评等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又要通过合署办公、联席会议、通报交流、联合评审等载体和形式,把各线面的工作统领起来,避免把创建工作部门化倾向,切实落实好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创建工作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比例。发挥好考核的“杠杆作用”,把创建工作纳入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提高考核分值,并建立起科学的考核机制,以不断推动创建工作。
  (二)继续营造浓厚创建氛围。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载体,改变创建初期平面直推式的宣传模式,以动静、软硬相结合的方式继续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一是坚持广泛宣传和分层次教育引导。继续有计划、有安排地做好宣传工作,当前要突出经验做法和显著成效的宣传,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认同感,同时针对不同人群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分层次搞好教育引导工作。对各级干部,要以破解创建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为主题,组织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对企业经营者,要发挥典型引导的作用,多提供参观见学的机会,让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创建企业所带来的显著变化,以增强参与和落实创建工作的自觉意识;要充分发挥企业党团组织和工会的作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做到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切实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二是强化政策激励和行政监管力度。坚持政府行政可信赖原则,把创建工作的各项政策激励措施具体化、可操作化,并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使创建企业真切感受实惠,激发企业参加创建工作的原动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力度,坚决曝光和严肃查处侵犯劳动者权益、违反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企业。通过“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方法,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三)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方案。为确保下一步创建活动的深入进行,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或不足,有必要对创建方案进行优化完善。一是进一步细化创建目标模式。在目前对创建目标模式分为创建企业、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和谐企业三类的基础上,对已达到和谐企业要求的企业再进行分级创建,可按考评分值不同设置星级,通过设立不同的评定层级,使企业努力程度和改进实效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评价,逐步引导和谐企业向更高的目标层次迈进。二是修订完善创建标准体系。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基础、支撑环境等差异,多用“人均”、“地均”等效率等比值型的定量指标,尽量消除客观条件不平衡的影响;或分别制订不同规模类型企业的创建标准,使企业能够“对号入座”,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创建中来。当前要把中小企业的工作立足点引导到镇级、村级和谐企业创建上,为此,重点修订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和谐企业创建标准和评估体系。要督促指导其他行业修改完善本行业创建标准和评估体系,全面推进各行业企业创建工作。三是简化程序和优化考评办法。要对企业现有的各种考核项目如“文明单位”、“平安企业”等进行一次整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形式,减轻企业负担。要积极尝试依托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全市创建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一方面,创建企业可根据创建内容和评估标准,做到落实一项,随机上报一项,全部落实后随时进行申报自荐;另一方面,创建工作机构可随时掌握企业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随机跟踪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从而提高创建工作的实效。
  (四)深入开展具体指导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借助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这一载体,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贴近创建工作实际,深入进行具体指导。一是扩大创建工作骨干队伍。在量大面广的企业创建工作面前,仅依靠相关部门力量深入企业进行经常性指导是不现实的,必须培养更多的“实践者”和“传播者”。要分层次抓好创建机构和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市级部门主要负责镇(街道)和规模企业,镇(街道)主要负责村(社区)和中小企业,行业部门主要负责行业企业,争取每年组织一次轮训,不断发展壮大创建工作骨干队伍。要发挥商会、行业协会、企业家联谊组织和村级和谐促进会的作用,引导他们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做好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精心指导。借鉴横河镇做法,抓紧时间编印下发全市性的《创建工作指导手册》;依托专门的信息化系统进行即时解难释疑,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创建企业做好一般性指导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深入重点企业进行点对点、线对线、面对面地指导,确保创一批成一批。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创新。我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同时又是省、宁波市试点单位,没有现行的经验做法可以借鉴。创建工作发展到今天,既有了许多阶段性成果,同时也开始面临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制约,需要在理论上加以研究总结和深入指导。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间段内,要把理论研究和创新逐渐摆到一个相对突出的位置。在组织形式上,不能满足于一般的研讨交流活动,必要时要组织专门班子进行研究攻关;在具体内容上,不仅要对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等内容进行基础性研究,同时还要注重研究破解一些深层次问题。如,“创建工作与政府行政职能转变”、“创建工作与产业结构提升改造”、“创建工作与提高企业职工素质”,等等,力争形成系列成果,这既用于对内指导实践,又为向外推广经验做好准备,确保我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始终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



                     政协慈溪市委员会
                      200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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