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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28期(总第28期)
2017-12-11 阅读: 13325
 
政协委员反映


28
(总第28期)
 



 慈溪市政协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关于改建峙山公园健身步道的建议
     
  据市政协委员反映,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市民把走路或跑步作为了最主要的健身方式,但当前适合我市居民开展户外健身的场所并不多。峙山公园,这一曾经集观光、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园,日渐转化为市民重要的户外健身场所之一。但是,峙山公园内的道路是用长方型石块铺设而成的,并不适合市民开展以健身为目的的走路或跑步等运动,部分石块因年久失修,已脱离路基。同时,公园内路灯昏暗,部分路段路灯缺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此,建议:
  对峙山公园内道路及部分设施进行相应改建,将道路改建成适合跑步、走路的健身步道。从公园入口处西侧斜坡起到山上的环形道路上,将原有的石块路改成塑胶健身跑道。增设标识系统、夜间照明等附属设施。对山上摆设健身器材的场所进行修缮,尽可能增加面积,并增设健身设施,以方便各种人群的健身需求。


      关于改进城市主要道路宣传屏交通宣传片
            播放的建议

  据市政协毛姗姗委员反映,近年来,我市的主要道路路口均安装了LED广告宣传屏幕,各种交通宣传片也开始在宣传屏幕上定时循环播放。形象生动,浅显易懂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受众的眼球,提高了宣传的效果。但是部分路口播放的宣传片时间长,内容具有连续性和故事性,画面血腥暴力,不区分受众,在吸引眼球的同时,也分散了驾驶员的注意力,并让人产生不安、恐惧的心理。例如新城大道和三北大街路口的LED宣传屏近期播放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画面较为真实血腥甚至于恐怖,在夜间仍然循环播放,分散了驾驶人员的注意力,让人不寒而栗,反而成为了交通安全中的不稳定因素。
  为此,建议:
  一是设置针对交通安全等各类警示教育宣传片的分级制度。可以参考电影分级制度对警示类教育宣传片进行分级。按其内容划分,规定每级允许面对的受众群体,以便区分其等级和适宜度,起到指导宣传的作用。同时不在广场,路口等公共场所播放画面过于血腥的宣传教育片。
  二是多形式分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如针对小学生开展走路常识、骑自行车常识、红绿灯常识的宣传教育,针对驾驶员则开展醉酒驾驶危害,交通法规的学习等安全教育宣传,从细微平常入手,坚持教育的实际性和持久性。


      关于改造灵峰寺北侧施家山景观的建议

  据市政协马汉旷委员反映,随着峙山公园健身步道的修建,逐渐成为了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但白露岭墩灵峰寺北侧施家山头景观布置较为杂乱,影响公园整体形象。
  为此,建议:
  在灵峰寺北侧施家山种植成片早樱,由于山坡的立体效果,加上公园步道的观景方位,此处必定会成为慈溪市民观赏樱花的理想之地,同时在市民自媒体的传播之下也可以提升慈溪城市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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